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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查处在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服盐酸二甲双胭硝苯地平利血平等违法必究禁成分的案件一、具体违法行为在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胭、盐酸二 甲双胭、硝苯地平、利血平等成分。二、常见添加物类别添加物名称降糖类及调节血糖类甲苯磺丁胭、格列本服、格列齐特、格 列哦嗪、格列喳酮、格列美胭、马来酸 罗格列丽、瑞格列奈、(盐酸)哦格列 酮、(盐酸)二甲双胭、盐酸苯乙双服 等.降压类及调节血压类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嘎嗪、卡 托普利、派嗖嗪、利血平、硝苯地平等。辅助降血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烟酸三、案件来源1 .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日常
2、监管检查等。2 .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核查。3 .其他部门移送:对其他部门移送案件及案件线 索进行核查。4 .上级交办:对上级交办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核 查。5 .其他。四、执法查处要点(一)抽检关键点抽样时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抽取样品,抽样单位和执法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 食品生产经营者。抽样人员应当填写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抽样单,由执法人员同步制作现场笔录, 如实记录抽样情况,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样品信息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二)取证要求1.资质类证据: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 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 者备案证保健
3、食品注册证保健食品备案证 委托加工合同等。2 .食品安全类证据:出厂检验报告及抽样检 验报告,现场检查发现的降糖降压降脂类产品等。3 .货值类证据:包括增值税发票购进记录 出库单销售清单及标识价格,转账记录(含 公司账、个人私户、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收付款记录)、 会员系统数据等。4 .视频图片类证据:包括执法检查时的录像、抽 样取证时的录像、当事人监控录像(含生产、销售、 收付货时的录像)、现场证物照片等。5 .其他证据:包括投诉举报材料、证人证言、专 家或机构鉴定意见、检查调查记录等。(三)违法事实认定1 .常见违反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 项、第三十八条。2 .处罚依
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六项。若当事人同时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 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 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适用第 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依据第一百二十二 条、第一百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四)加强行刑衔接“行刑衔接”联动机制有助于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促进执法资源配置,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的违法行为往往 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货值金额较大,违法犯罪人 实施违法行为多通过微信群、直播等方式,违法犯罪 证据获取困难。“行刑衔接”可以有效提高证据提取 的能力,
5、为办成大案要案夯实证据基础。1 .妨碍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 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 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 非食品原料”:(一)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 加、使用的物质;(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 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 的物质名单中所列物质;(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 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四)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 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 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 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 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