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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资格审查总分=材料基础分(io分)+科研成果得分+其他表现得分一、材料基础分材料是否按照要求(命名方式、材料格式等)提供,满分10分,出现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二、材料审核评分包括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专著、专利等)和其他表现(各类获奖情况等),具体得分说明如下表:材料得分说明项目说明评分加分上限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英文论文以2020年JCR中的5年平均影响因子为准20分/篇无上限/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中英文论文(SC1.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及接收函),中文核心期刊文章
2、必须正式发表)中文论文以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网站中2017年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为准8分/篇其他非核心期刊及会议论文集不加分获批纵向科研课题申报项目组成员(获批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中有着名)中心获批按照课题成员排名排序,第二名为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及以后1分5-1分/项无上限承担其他课题子项目:按照课题成员排名排序,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及以后1分3-1分/项编译专著编译专著领域须与本人所在学科相关5分/篇无上限发明专利(发明专利须与本人所在学科相关)第一完成人20分/项无上限第二-第六完成人(获奖或专利证书中有署名)10分/项其他表现(组织或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团、获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5-2分/项10分组织:每项2分2分/项征文、比赛等活动并获得相关证书、社会任职及其他)参与:每项1分1分/项社会任职:每项2分2分/项备注: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