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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的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贵阳市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一批专家型教师,引领全市学科教育教学,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命名暨工作站建设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命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面向贵阳市、贵安新区在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开展遴选,学校校级干部、教研员不参与遴选。每个学科分学段评选命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二、评选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自觉遵守教师法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充满职业幸福感。(二)专业素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且获得市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教育理论基础深厚,学科专业素养过硬,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较强,在教师中享有很高威望。(S)教学业绩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学科引领、专业指导的能力。开设一门及以上与本学科相关的校本课、选修课或活动课。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学科能力具有较高的学科素养。在深化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推进素
3、质教育等方面有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五年内主持或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且已结题,或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评比并获奖。(五)综合能力申报对象应当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带头作用,具备承担项目研究、学科建设、师资培训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三、评选推荐办法(一)组织申报学科带头人评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定的办法,由学校、区(市、县)、市逐级评定产生。(二)材料报送1.2023年1月31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学校提交申报书,并提交一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报告、教育叙事或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不少于3000字),学校同意后由校长填写推荐理由(不少于500字),一并报送
4、至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属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材料初审,2月7日前择优报市教育局审核。(S)评审公示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采取资格审查、业绩评审、到校调研、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统一命名,任期三年。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局、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市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和中小学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调动一线教师参与积极性,为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夯实师资基础。(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操作,紧扣评选申报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一线任课老师评选出来。如某学科所有参评人员均未通过评审,则该学科本次评选命名不产生学科带头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评选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