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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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养老服务业,建成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根据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省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均衡布局的原则,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补足养老设施。2023年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老旧住宅区、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

2、率分别达到70%、100%;2023年6月底前,排查问题全面解决,所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o二、主要任务(一)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达标。新建住宅区未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或虽配建但未达标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从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着手,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自然资源对未规划和规划不足的,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符合划拨供地规定的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行政审批服务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建设施工许可手续,住建部门负责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民政参与社区

3、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3佥收、移交、接收和使用等环节工作,主动了解每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不到要求的,自然资源、住建不予办理项目规划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已划转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相应工作。新建住宅区要与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于2023年6月底前落实到位。(二)老旧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达标。老旧住宅区未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或虽配建但未达标的,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对居住户数较少的老旧住宅区,要以社区为单位,按照就近原则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

4、决。(三)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移交。对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的,要严格按照新建城镇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移交给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出售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明确产权归属并办理所占土地及设施的资产确权登记手续后,移交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对已挪作他用的,要先登记,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收回,并办理移交手续。(四)对移交后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管理。权属归政府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按照约定移交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要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统一登记管理。未按约定移交、未纳入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的,2023年6月底前完成移

5、交,并纳入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用于养老活动,不得存在被挤占挪用、资源闲置、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2023年6月底前整改至U位。三、实施步骤(一)清查摸底阶段(2023年2月至3月底1各县(市、区)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移交、使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形成新建、老旧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普查统计汇总表。(二)整改落实阶段(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各区根据检查普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形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问题整改清单及进展统计表,逐个住宅区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市级每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总结验

6、收阶段(2024年6月I市养老服务工作专项小组负责考核验收工作,验收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2023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进行中期验收,2024年6月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县、区对清查整治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养老服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服务工作专项小组要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调度力度,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县(市、区)承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主体责任,对新建住宅区和老旧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予以资金等支持,探索盘活利用养老设施资产的措施办法,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领导机构,认真

7、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推进配建工作。(二)注重整改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实事求是开展设施普查和各项自查检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符合实际,坚决杜绝数据虚报、瞒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存量问题、遏制增量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整改具体问题基础上,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确保存量问题按期清零、无新增问题。(三)依法依规处置。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处置存在问题。对权属归政府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按约定和时限移交的,由民政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责令改正、限期移交,依法进行处置。对擅自改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进行处置。(四)强化督导调度。市养老服务工作专项小组要加大督导力度,每月进行调度通报。县(市、区)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报送整改进展。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新建、老旧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普查统计汇总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问题整改清单及进展统计表和整改方案;自2023年6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问题整改清单及进展统计表;2023年12月15日前、2024年6月15日前分别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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