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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
2、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人总结说,“上来容易下去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
3、、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
4、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多次修订、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高度重
5、视。“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光辉历史启示我们,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雁行万里靠头雁,各级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力量,是建设伟大事业的先锋队,也是管党治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新的历史进程中,领导干部能否发挥关键作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前途命运。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关键少数”,推动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对不作为的干部,坚决果断调下去。”规定重在要求领导干部勇于担
6、当、勤于作为,在其位谋其政。“己所不正,焉能正人”。领导干部是广大干部的标杆、焦点,言行举止、方方面面都具有很强的示范导向性。譬如,在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日复一日早去晚归、工作热情满满、谦卑为怀、平易近人,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无形中自然提高,全体干部潜移默化中更加扎实工作、争先创优。新时代领导干部大多都能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和示范性、身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新修订规定的落实,更加需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坚持从思想建设和制度管理上双管齐下,更加聚焦领导干部思想教育、选人用人、干部日常监督等工作。一方面,加大干部教育中思政教育占
7、比,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大脑,以思想破冰大力激发担当作为奋进意识,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另一方面,更加精准地把握识人用人育人之道,不断完善选人、用人、管人、育人全链条机制,推动各项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推动形成优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譬如,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及时对工作状态不在线、履职尽责不到位、担当作为不尽力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问责、调任等处理;及时对表现突出,尤其是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勤于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嘉奖表彰、提拔重用等鼓励,大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与活力。严管与厚爱紧密结合,激励和约束同步落实。相信,各级领导干部定将以更优良的作风、更扎实
8、的态度、更过硬的本领,投身于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中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件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严”。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是贯穿文件的主基
9、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从严”体现在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在指导原则上,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坚决进行调整。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聚焦”。对准问题、聚焦难点,是这个文件的一个鲜明特点。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
10、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此,这个文件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三是“务实”。注重务实管用,是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规定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抓住认定情形、调整程序、重新任职等关键问题进行规范,尽量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建立健全“上”“下”机制是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
11、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
12、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7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
13、伍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如,“(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
14、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
15、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当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明确的条例和规定,已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但如果执行不力
16、,再好的条例和规定也会成为一纸空文。为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加强对现行条例和规定在实践中执行效果的跟踪督查问责,对执行不力、履职不严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的,必须严肃追责。只有使条例和规定切实落到实处,促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才能让肯干事、敢负责、善成事的人“上得来”,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下得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的透明度,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边升边腐”等情况的发生,而且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营造出乐于奉献、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基础。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要加强组织关怀,针对他们的不足,为其安排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