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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及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决定2023年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以下简称“执法攻坚年”)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严管合法、打击非法,实现达
2、到6个100%、确保3个继续下降:实现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对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曝光率100%;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移送率100%;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一般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于根本好转。三、重点执法范围“执法攻坚年”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消防、交通运输、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农村自建房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四、主要举措(一)坚持严格执法乡安监办、消防站、道
3、安办、水利站、国土所、村镇办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站所(办)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执法任务具体化、目标考核指标化,实现事前执法数质“双提升”;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二)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认真摸排辖区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如实上报乡“执法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
4、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S)推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要利用短信、微信等“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四)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凡是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责任
5、事故的,将依法依规提请县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责,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情况复杂和具有典型意义,或者同类事故集中发生,将由市级实行提级处理。(五)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各层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
6、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要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严格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危险作业罪、强令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情形,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XX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印发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
7、营单位。(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日T1.月30日)。各村、相关站所(办)要按照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执法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等工作。(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T2月31日)。各村、相关站所(办)要认真做好执法攻坚行动总结,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执法评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执法攻坚年”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乡安委会主任为组长,乡安委会各副主任为副组长,乡安委会部分成员为成员的乡“执法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8、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执法攻坚年”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等宣传贯彻到位,动员全员参与。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事故警示教育。(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乡相关站所(办)要按照执法管理权限,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和执法内容;要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对象数据台账,动态更新执法对象名录库,规范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四)严
9、格督查考评和问效追责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并将“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将予以通报、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对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执法程序规定,特别是因一查了之、复核不到位、执法不闭环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五)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各村、相关站所(力、)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数据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适时分析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形势,总结执法工作成效,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执法统计数据、典型案例、媒体曝光、好的经验做法
10、和工作动态信息等。请各村、相关站所(力、)3月30日、4月30日、5月30日前将上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12月20日前将第四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执法攻坚年活动总结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汇总相关工作情况报县安办。附件:1.乡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站所(办)名单2 .XX乡“执法攻坚年”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 .安全生产执法查处重点事项附件1乡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站所(办)名单乡安监办、乡消防站、乡国土所、乡村镇办、乡道安办、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林业站、乡水利站、乡文体站、乡教委、乡卫健办、乡民政办附件2XX乡执法攻坚年”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加强
11、“执法攻坚年”活动组织领导,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成立XX乡“执法攻坚年”活动组织领导,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第一副组长:XX常务副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各村书记、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附件3安全生产执法查处重点事项一、突出“打非治违”(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S)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或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无证上岗的;(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二
1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查处(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S)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13、、定期检测的情况;(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范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
14、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十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十五)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十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十七)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十九)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法,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情况;(二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二十一)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二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