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进行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专项安全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要结合年度实际,编制重点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对公司下属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检查、消防检查、设备检查、电气设备检查、机械设备检查、易燃易爆物品(设施)、景点等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检查;各类车辆安全、施工作业检查等。3、季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要根据季节不同特点以及对安全生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时检查相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隐患。4、隐患整改跟踪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直至隐患得到消除。同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改台帐。5、集团公司安委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从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