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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12-2915:46:12作者:gicpa来源:浏览次数:1067省内各资产评估机构: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222914号)。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做好我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是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的重大改革。按规定收费关乎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关乎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各评
2、估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资产评估协会和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并积极建言建策。二、测定标准,统一参照。为了给我省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各评估机构要依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222914号)的规定,在认真结合各自所在机构的执业经验,综合考虑我省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出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各评估机构可统一参照省资产评估协会提出的以下测算标准:(一)计件收费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法
3、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助理人员:IOO-Iooo元/人小时。三、严密组织,按时报送测算方案。各评估机构要严密组织执业人员,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习好、领略好,并于2009年12月28日前将我省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方案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报送我会。我会传真电话:0851-6820447E-mail:zyh6892513yahooocom。cn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
4、92914号)附件二:原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5)625号)二C)C)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
5、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者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一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一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
6、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商议确定。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
7、)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异地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或者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商议确定。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者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因一方过错或者无正当理由委托关系终止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
8、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时,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第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第十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收取评估费用,应当出具合法票据。第十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八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评估质量,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九条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收费中有下列
9、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评估服务收费的;(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乱收费的;(五)不按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第二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资产评估机构或者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第二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商议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10、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受委托人要求,赴境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开展资产评估服务的费用,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商议确定。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625号)同时废止.附件2: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5)625号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者暂时资格证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
11、均可按本规定收取评估费用。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资产评估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上述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第五条资产评估收费普通依据账面原值,没有账面原值或者没有作价入账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第六条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汇.第七条资产评估机
12、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艰难的,通过双方商议,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第八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订资产评估项目合同或者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数额或者计费方法。评估费普通可预收50%,其余部份待评估确认后结清.第九条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十条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方法举例说明例如:某项资产帐面价值40,000万元,计算评估收费额.100万元X6%o=Oo6万元(1000100)万元X2o5%o=900万元X2.5%。;2。25万元(5000-1000)万元义Oo8%。=4000万元X0。8%。=3.2万元(10000-5000)万元X0。5%。=5000万元XOe5%。=2.5万元(40000-10000)万元XOo1%0=30000万元X0。1%。=3万元合计收费:Oo6+2.25+3o2+2o5+3=1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