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单位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合计9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企单位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合计9份).docx(3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狠下功夫,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
2、、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不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从企业、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三个层面推动开展专项行动。企业层面,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导作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队对本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基础上
3、,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设备等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责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部门层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地方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补充完善并加强宣传解读;利用企业自查自改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已查出隐患、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
4、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积极运用“四不两直”、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及时提供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党委政府层面,各地区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省级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
5、匿名举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保障支持力度,健全市县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对存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阶段安排有序压茬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
6、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XX建质函(2023)XX号)和关于印发XX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问题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7、,加快构建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强行业应急处置演练体系,织密织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三张网”,持续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二、工作任务(-)持续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政府网要,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结合“安全生产月”5
8、.12防灾减灾日”活动,设置专题展板,发放宣传册,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曝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二)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1.坚决落实。XX地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评价工作措施、XX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措施等专项治理及防范措施文件。2 .深入排查重大安全风隐患。加强开复工阶段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在建房
9、屋市政工程分别在5月、8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突出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基坑工程、钢结构工程、暗挖工程、拆除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消防等施工安全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辨识管控和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理念,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调查程序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3 .狠抓隐患整改。
10、参建各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我局按照本级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整顿,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4 .研判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各参建单位,认真研究分析所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气候条件、季节特点,施工进度,分析事故风险、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阶段性完善和优化风险管控清单,根据不同施工环节和作业时段,采取应对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坚持开展
11、“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源头治理,坚持现场与市场两场联动,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办理、移交。二是我局将每月对房屋市政建筑工程项目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5月、8月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四是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5 .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各企业,根据本企业所建项目,综合考虑,结合工艺工法和项目特点,制定质量安全手册,并进行动态更新。要把贯彻落实手册与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手
12、册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工地示范工程。重点培育2个标准化示范工地,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施工现场的人员、机械、安全、质量的实时管控和数字化、智能化管理。6 .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7 .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
13、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罚。8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9.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聚焦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安全
14、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10.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集成(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合铝合金模板施工技术、脚手架外立面钢板网防护、等涉及施工安全的新技术、
15、新工艺、新材料,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的通知(XX建质函(2023)XX号)要求,不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2023年起,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或者投资额度500万以上的项目,或者施工工期6个月以上的项目;新建市政工程封闭施工的项目;续建房屋建筑工程剩余工期在4个月以上的项目,必须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我局将通过智慧平台查看工地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及
16、工地安全生产等情况,建立智慧工地管理约谈、排名、通报机制。(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严格落实XX地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评价工作措施、加强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主体责任进行书面评价,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利用考核机制提升建设单位管理职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2 .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详细信息48小时内上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