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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内容按照突出重点、优化指标、强化导向、注重实效原则,区2023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共设置7个考核内容、16个重点考核事项、37项考核指标(见附件2)o(-)稳定耕地面积和粮食生产。重点考核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等事项。(二)加强粮食流通管理。重点考核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等事项。(三)增强地方粮食储备。重点考核建设地方储备粮仓储和物流设施,完成地方粮食储备
2、任务,组织落实粮食收购资金等事项。(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重点考核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等事项。(五加好粮食保供稳价。重点考核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军粮供应等事项。(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考核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配合加强进口粮食风险管控等事项。(七)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重点考核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等事项。二、考核评价(-)对各镇(街)考核评分1 .考核评分。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IOO分。采取各镇(街)自查评分、部门评审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粮食安全考核办)将各镇(
3、街)自查评分、区级部门日常评审评分按照各自得分权重计算各镇(街)的最终考核评分。计分方法为:考核评分=自查评分x30%+部门评审评分70%o2 .结果认定。区粮食安全考核办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各镇(街)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且居前5位的为优秀(90分以上但未居前5位的为良好);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二)对区级责任部门考核评价1 .考核评分。区级责任部门接受市级对口部门的考核,市级部门按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区级对口部门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内容和评分办法由市级各牵头部门另行铜
4、J定、印发。区粮食安全考核办根据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反馈的考核结果,对区级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评分。2 .评价结果。区粮食安全考核办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区级责任部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且居前5位的为优秀(90分以上但未居前5位的为良好);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三、考核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各镇街要全面总结本单位粮食
5、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各牵头部门要负责收集汇总牵头指标任务涉及的所有工作资料酒己合部门要全力配合牵头部门提供考核资料,各施其责,分别做好本单位自查迎检工作。(二)统筹安排,按时提交自查材料。各牵头考核部门要根据2023年度市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部门)(见附件2),各镇街要根据2023年度市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镇街)(见附件3)确定的年度考核内容,按照自查评分表及打分依据材料编报要求(见附件4),对2023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于2021年1月8日前将考核评分表、依据材料、自查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和佐证资料报送区粮
6、食安全考核办(区发展改革委1301办公室),并同时报送电子资料,由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形成全区的考核自查报告送区政府审定。(三)上下联动,确保任务完成。该项工作涉及内容较多,涉及单位较广,各镇街要加强与相关区级部门联系,明确考核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对口市级部门(含牵头与配合部门)报送与考核工作相关的纸质材料,确保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区粮食安全考核办联系电话:02366213875。附件:1.xX关于2023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式样)1 .2023年度市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部门)3.2023年度
7、市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镇街)4 .自查评分表及打分依据材料编报要求附件1XX关于2023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式样)区粮食安全考核办:前言(概述)-2023年竟客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主要做法不附漱二、2023年度考核自评情况三、20162019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四、存在问题与不足(自查梳理本单位粮食安全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五、整改措施(针对自查发现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措施)附件:1.市区2023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2.考核指标印证材料汇编XX2023年月日附件22023年度市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8、考核评分表(部门)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指标考核分值评分标准自评打分打分依据减分原因整改措施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一、稳定粮食生产能力(23.7分)(一)保护耕地(9分)1.耕地保有量1.52023年末耕地保有量大于或等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函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2023年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于或等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函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3.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4(1
9、)完善本行政区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监测点数量达到基准数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耕地面积,平均每10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按此原则得出结果即为各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点基准数),得1.5分;小于基准数但超过或等于基准数80%的,得1.2分;小于基准数的80%但超过或等于基准数60%的,得0.9分:小于基准数60?6的,不得分。(2)印发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报告。编制发布本行政区域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并由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3)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卜.达的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有关工作任务,编制了本级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部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的得1分;年度工
10、作任务完成率每减少10%(不足10%按10%计算,下同),扣0.2分,扣完为止。(4)技术覆盖情况:统筹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秸秆还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机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至少2项耕地质量建设相关专项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集成技术推广示范区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5)技术推广应用0.4分。秸秆还出、施用有机肥、绿肥种植还田、酸化土壤改良、深耕深松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达到耕地面积全覆赧的镇街,得OM分;未达到100%的,每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指标考核分值评分标准自评打分打分依据减分原因整改措施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减少10%,扣0.
11、1分,扣完为止。4.耕地质量等级情况2耕地质量等级与上一年持平的,得1.6分;在此基础上,将提高0.1个等级得0.2分(加满为止),每降低0.1个等级扣0.5分(扣完为止)。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0.7分)5.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3.5(1)完成2023年市稔定粮食生产工作要点规定的粮食播种面积目标的,得2分;未完成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4分;在分值扣完的基础上,实行倒扣分,最多扣2分。(未使用统计数据的不得分;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不扣分,须出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认定的证明材料)。(2)完成2023年市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要点规定的粮食总产量目标的,
12、得1.5分:未完成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在分值扣完的基础上,实行倒扣分,最多扣1.5分。(未使用统计数据的不得分;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不扣分,须出具市防汛抗早指挥部认定的证明材料)。区农业农村委国家统计局调查队6.高标准农田建设6(1)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任务的,得2.4分;未完成的,按照占年度任务比例,每减少10%,扣06分,扣完为止。(2)财政资金亩均投入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目标和投资计划要求的,得1.8分;在达到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0%财政投入,加0.12分,加满为止(满分2.4分):未达到的,每减少10%,在1.8分的基础上,扣0.18分。(3)已竣工项目在5个
13、月内全部完成审计和区县级验收的,得0.6分;未完成的,根据占应验收项目的比例,每减少10%,扣0.12分,扣完为止。区县级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资金的,得0.24分,否则不得分。对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的,得0.36分;任何一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扣0.12分,扣完为止。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指标考核分值评分标准自评打分打分依据减分原因整改措施牵头部门配合部门7.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23)年度实际新增改革实施面积达到年度计划100%的,得0.24分;完成50%-IOO%的,按相应比例得分:低于
14、50%的,不得分。(2)农业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完善的,得0.12分。其中,大中型濯区骨干与田间工程分界点未全部实现计量供水的,按计量控制面积占实施面积的相应比例得分。(3)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全部分解到用水主体的,得0.12分;未全部分解的,按分解到用水主体面积占实施面积的相应比例得分。(4)田间工程全面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的,得0.24分:未全面落实的,按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面积占实施面积的相应比例得分。(5)将农业水价调整到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含已对外公布分步调价计划)的,得0.24分;未公布但已制定调价计划,并已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得0.12分:否则不得分。(6)及时分解安排
15、中央、市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部分),并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得0.12分,否则不得分:区县财政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得0.12分,否则不得分。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H)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4分)8.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落实情况2化肥:完成市化肥减量问题整改绩效评价办法中明确的2023年减量任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未使用统计数据的不得分)。农药:完成市农药减量问题整改绩效评价办法中明确的2023年减量任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未使用统计数据的不得分).区农业农村委国家统计局调查队9.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2(1)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0%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按投资计划完成率80%的相应比例得分。(2)农田有效灌溉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