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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财务管理业务会计发票管理办法为使酒店对发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违反者除按违反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严格处分处,还将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应负责任。第一条开出发票1、酒店使用由税务机关统的税控发票,由指定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和规定的文件及财务专用章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使用情况。2、所有发票由指定会计员设立登记本记录和控制作用。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后,由各岗位点的收银员向指定会计员直接办理领出和缴销。1、收银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和指导,各岗位点的收银员要严格遵守
2、发票的使用和缴销。在发现有违反规定时,应立即通知指定发票管理员协同调查并报财务部经理处理。4、发票必须顺序、按时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页(指:订木式),每次打印发票后必须检查印刷号码与输出号码是否相同。2、发票的开具不准涂改、撕毁,如有作废,应注明原因,整份完整保存,交回给发票管理员核销。如发生丢失、损坏必须即时报告候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3、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开,只能对经营业务收取款项使用。4、任何情况不得拐带或以任何方法将空白发票带离酒店。5、发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发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和责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疏漏。6、每班次结束后,收银员均要打印发票使用报告,附于营业收入报告之后。第二条收取发票1、购买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项,应向收款方向取得发票,该等发票必须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由收款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经开票人签字方可接受。2、发票必须符合有关税务规定,内容不得涂改。3、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接受,不得作为报销凭证。4、所收发票金额应与交易事项的金额相符,在正常情况下,发票应直接开给酒店。如有特殊情况,应具报告说明,并经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给予报销。5、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应与交易事项相符,不得串通开票单位虚构作假,以相同金额发票抵充顶替。6、财务人员应以交来发票核销各项报销事项,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