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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卫生工作规范为认真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规范,防止传染病校内爆发流行等重大卫生安全事故、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根据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学院办公室负责)1、制定学院重大卫生安全防控(包括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领导具体工作。2、制定学院重大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学院卫生工作(包括传染病的防控等)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4、设立卫生保健机构,配备卫技人员(按每600名到800名学生配备一名卫技人员)o二、健康教育(教务处负责)1
2、、每年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按每班2课时安排健康教育课(结核病、艾滋病等预防知识),由学院医务人员讲课。2、教务处统计课时发放课时津贴。三、预防经费(计财处负责)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流行)所须预防药、消毒剂等费用2、防护用品费用3、其它四、日常卫生管理、心理咨询和疾病筛查(学工处负责)1、制定学生卫生公约(包括教寝室定时通风制度等)2、学生因病缺课登记(班上每天登记交系部统计、各系部交学工处总统计,若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上报)3、重大疾病追踪登记(包括结核等传染病)4、制定重大疾病(包括结核病等传染病等)休假、休学和复学制度(包括要有二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等)5、制定学生晨检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
3、、教寝室有传染病人时执行此制度)6、疾病筛查工作(如:1、出现结核后,密切接触者的筛查。2、在校学生每学年胸片筛查结核病)。7、建立心理咨询中心。五、新生录取时的健康筛查(招毕办负责)1、凡被录取的高职、中职、跟读等新生必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胸片报告单,无结核才能被录取。2、凡有重大疾病(包括心、脑、肾、肝、肺、神经等严重疾病)不能录取和其他传染病发病期暂缓录取。六、学生卫生与健康的管理和实施(各系部、各班级负责)1、实施学工处制定的学生卫生公约2、实施学工处制定的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并按时统计上报3、重大疾病追踪登记并上报学工处4、严格执行学工处制定的重大疾病(如结核等)休学、休假和复学制度
4、(要有二级以上医院证明)5、执行晨检制度(根据疾病流行情况,实施由学工处制定的晨检制度)6、疾病筛查(1、新生入学时要有二级以上医院胸片报告单。2、二年级学生秋季开学时要有二级以上医院胸片报告单。3、在校期间如班上出现传染病,其他同学需要筛查的)7、密切观察和监测班上同学身体状况,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就诊、早期隔离8、负责传染病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后勤服务、心理辅导、转诊运送等9、负责与重大疾病同学家长的沟通解释和安全协议签订。七、学校教、寝室的卫生管理(后勤处负责)1、制定教、寝室及走道、公厕卫生公约2、教室桌椅、黑板、墙面、采光及门窗通风按卫生标准设置3、教、寝室厕所、洗手
5、间等设施条件符合卫生要求八、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治疗、专业技术咨询与指导、环境卫生、饮水及饮食卫生(后勤服务中心负责)1、根据传染病的各自特点,随时监测传染病在校内流行趋势,加以预防(卫生所)。2、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卫生所)3、负责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卡片、病程记录的登记和疫情上报(卫生所)4、负责病人和密切观察者的隔离治疗和病情观察(卫生所)5、负责预防疫苗的注射(卫生所)6、负责预防药物、防护用品、消毒剂的采购和发放(卫生所)7、新生健康体检(卫生所)8、健康教育(由卫生所完成教务处安排的新生班级2课时的健康教育课)9、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卫生所)10、开具隔离观察者解除
6、隔离的证明(卫生所)11、完成各种保健工作(卫生所)12、为各部门提供卫生健康专业咨询与指导服务(卫生所)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预防保健任务(卫生所)14、负责教、寝室等公共场所的定期消毒(综合科15、制定环境卫生公约(综合科)16、负责校内环境卫生管理,垃圾清理、环境消毒、化粪池和下水道等污水处理(综合科)17、负责“灭四害”工作(综合科)18、建立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和水污染应急预案(水电科)19、水资源周边环境的管理、水池定期清理消毒和水质检测(水电科)20、水资源处置人员资质管理,包括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水电科)21、负责校内饮食卫生与安全管理(饮食服务科)22、制定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饮食服务科)23、制定重大饮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饮食服务科)23、加强从业人员(包括食品直接从业、采购和送货人员)的资质管理和饮食卫生安全培训(饮食服务科)24、严格执行“食品五四制”的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饮食服务科)25、建立长效的日检制度(饮食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