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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网格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XX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网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现代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准入区域XX村委、XX村委、XX村委、XX村委二、准入标准新增“入格事项”实行准入制度。凡需由网格员承办的工作事项,相关部门要和镇综治中心对接,按程序送审报市综治中心、市委平安办以及市委平安办研究批准后纳入。(一)应进必进依据网格职责,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凡属于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均应纳入。(二)循序渐进“入格”事项要结合“XX市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建设进程、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和网
2、格工作承载能力,先易后难,一事一申请,合理有序纳入。(S)适应平台纳入事项要做好与镇、市综治中心对接工作,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市平安办审核同意后送市综治中心对“入格”事项、经费、人员等进行前置审核,与“XX市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平台”运行机制相适应,符合平台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的予以纳入。(四)合法合理纳入事项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由各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事项不予纳入网格。(五)便于操作纳入事项要充分考虑网格员执行任务的可行性,涉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认定或者其他专业性很强的,网格员执行困难或无法执行的不予纳入。(六)配备完整职能部门申请“入格”的事项,必须配备本系统
3、到网格的联络人员,并按照“一事一议”、“计时”与“计件”相结合的方式给予协助职能部门完成任务的专(兼)职网格员一定金额的补助,奖励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从部门财政预算中调剂。相关部门应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培训。三、准入流程(一)填写申请表各职能部门申请“入格”的事项,应根据申请原则和平台运行机制,填写申请表。申请事项应明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办理时限、工作流程、实施范围等。(二)审批流程由镇综治中心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申请“入格”的事项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市综治中心审定,市综治中心同意后报市平安办审定,将审核通过的入格事项进行登记、汇总。若属于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纳入事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
4、请,按程序送市综治中心初审,初审同意报市平安办审定通过后报市综治中心审核,后报市委平安办研究批准,统一纳入专(兼)职网格员协助职能部门的工作事项。若属于上级直管或垂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纳入事项,由相关部门与上级直管或垂管部门对接,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经市委平安办研究批准纳入全市专(兼)职网格员协助职能部门的工作事项后再开展工作。(三)任务下派网格员根据市综治中心下达的任务清单开展工作,避免内容重复、形式雷同,严控填报类型和频次。四、培训制度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入格事项的专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范围和培训内容,报市综治中心审核同意后,由各职能部门牵头、镇综治中心配合,负责专业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
5、五、监督制度(一)入格事项“回绝制”实行入格事项“回绝制”。应由职能部门处置的事项,不得交由专(兼)职网格员负责,专(兼)职网格员只给予协助、配合。职能部门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村(居)委会派任务、下指标;未经市平安办批准,任何单位或组织不得安排专(兼)职网格员从事其规定职责以外的工作;对未经市综治中心批准的“入格”事项,网格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镇综治中心报告。(二)入格事项“监督制”镇综治中心对入格事项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联合镇督查室、镇纪委对检查发现和举报反映的违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纠正。对有关职能部门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网格化服务管理入格事项,安排专(兼)职网格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工作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六、其他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进行更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