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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24年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为进一步加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聚焦疾病防治需求,提升临床医学研究能力,根据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12号),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编制了2024年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申报条件1 .经我省认定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2 .项目不范及应用地点在海南省内。3 .每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只能申报1个项目。4 .项目负责人由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团队成员担任,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一年度立项不超过1项。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
2、专项研发类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提交验收材料前不得申报项目。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包括:(1)省重点研发项目(包括公开征集、定向征集、联合征集、揭榜挂帅、应急攻关等项目)、院士创新平台科研项目、省属科研院所科技创新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等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2)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需省科技厅备案查重的科研项目。5 .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已立项项目重复(研究内容重复率20%以上)。6 .涉及生命与健康领域的项目须遵循生物安全、科研伦理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相关法规。二、征集方式及实施年限项目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组织申报,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或3年,从
3、立项之日起算。三、资助方式项目采取事前资助形式,立项后资助经费一次性全额拨付至依托单位。四、资助额度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五、支持内容围绕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以临床应用为导向,结合健康海南建设等需求,开展本疾病领域的临床循证研究、转化应用研究和应用推广研究。并通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实施,带动技术平台、样本资源库、数据管理、生物统计等方面建设,提升完善临床研究平台。(一)临床循证研究。重点开展临床效果评价与医疗质量提升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临床指南,建立疾病规范化诊疗技术体系。(二)转化应用研究。医研企协同,开展基础和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研究,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临床评价研究,创新药物临床试验和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等。鼓励开展国际化、高质量的多中心临床研究。(三)应用推广研究。依托中心及其协同创新网络,开展面向基层的适宜性技术、诊疗规范开发及推广应用研究。(四)创新性临床研究。证实临床疗效(新方法)、揭示临床规律或现象的临床研究,包括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和队列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