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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I编制目的为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3-2015)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一般(
2、IV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郴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县人民政府设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1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
3、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发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
4、情况;完成县人民政府、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上级特种设备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2.2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落实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及时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2.2.3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县应急管理局: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县科工局:负责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县公安局:参与伤员抢
5、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露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县人社局:依法做好因工伤亡人员补偿等工作。县住建局:制定、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县自然资源局:督促物业公司制订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参与协调住宅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参与、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特种设备(汽车罐车、车用气瓶、码头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县卫生
6、健康局: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参与、协调医疗领域特种设备(高压氧舱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组织事故医疗救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及处置工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协调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县文旅广体局:参与、协调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和客运索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县商务局:参与、协调商场、超市、市场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县总工会: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帮扶工作。驻*保险机构:负责做好定损理赔工作。2 .3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成
7、立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置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事发地政府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抢险救助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县应急局、事发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及有关单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经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疏散事故人员和物资。下设抢险救灾、技术处理和现场施救三个小组,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8、。警戒保卫组:县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后勤保障组: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及装备,组织力量抢修电力、通讯设施,保证应急救援信息和交通畅通,提供后勤保障。次生灾害防治组: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县住建、民政、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对处在事故易发次生灾害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确定需要疏散人群的范围,并负责组织实施疏散工作。宣传报道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
9、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善后工作组: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牵头,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有关保险机构、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3 .4组织体系框架图3.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全县特种设备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3.1.2 1.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单位收到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进行核实与风险分析,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3.1.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建立全县特种设备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
10、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并公布特种设备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3.2预防预警行动3.2.1接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警机构: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警电话:,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3.2.2处警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
11、究确定应对方案,并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3预警支持系统3.3.1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县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准确、高效。3. 3.2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与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故报警系统的联系,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确保24小时畅通。4. 3.3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建立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4.应急响应4.
12、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W级)、较大(In级)、重大(H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一般(W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转移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较大(I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转移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重大(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
13、损失,或需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的事故。特别重大(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转移15万人以上的事故。4. 2应急响应行动4. 2.1分级响应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W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W级事故时,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情况。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In级)、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II)和特种重大特别设备安全事故(I级)按郴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4. 2.2救援程序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
14、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并立即成立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4. 3信息报送和处理4. 3.1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配置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输需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4. 3.2信息报送和处理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于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一级质监等部门。特种设
15、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4. 3.3现场采集信息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上报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 4指挥和协调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助事发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相关建议;协调事发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4.5应急处置4.5.1特种设备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或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1.1 5.2特种设备事故单位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抢险救灾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向上一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增加救援力量。1.2 .3现场应急处置内容: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封锁事故现场;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清理事故现场。1.3 6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应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处理事故现场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