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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城乡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开展城乡困难群众摸底排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切实保障贫困人员基本生活,提升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结合我街道实际,开展城乡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信息采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二)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定期统计工作。(三)坚持属地管理、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将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可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摸排范
2、围及内容(一)摸排范围1、年满18周岁无业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2、持有户籍的城乡居民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后,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3、分散供养人员目前住房、生活具体现状及有无意愿集中供养。4、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二)摸排内容对困难群众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致贫主要原因、已经享受救助种类、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变化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城乡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等进行排查,对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困难群众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
3、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核对入户调查,按照区临时救助办法要求进行救助;对分散供养人员提高集中入住率方面,由各乡镇、街道与监护人签订责任,责任书要具体细化,按月进行监督。三、摸排时间和具体步骤街道排查摸底工作从2023年5月12日正式启动,到12月31日基本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笫一阶段:政策宣传阶段(5月12日至5月27日)各社区以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为依据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册、设立咨询点、入户讲解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群众知晓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结束后将信息及图片发至街道民政办。笫二阶段:摸底排查
4、阶段(5月28日至6月30日)各社区以4类排查对象为重点,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对所在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并登记造册。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入户时,要详细记录此人目前住房和生活情况,填写授权书并且拍照存档,随后将记录情况和照片复印一份交街道民政办。摸底排查中,坚决杜绝死亡人员、多年不见人员和户籍迁出人员享受低保的现象发生,如遇以上情况,做好停发解释工作。第三阶段:救助阶段(5月12日至12月31日)各社区通过摸底排查,街道办事处对困难群众住房、车辆、社保、户籍、银行存款进行核对,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材料进行审
5、核,核对结束后进行系统录入、公示;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公正,是政府履行民生保障职责的一项托底线、保基本、可持续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将集中摸底排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摸底排查工作取得实效。2、严格纪律,力求实效。各社区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严把人情关,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发生。临时救助严格按照区临时救助办法审批程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必须进行核对,严把审核关,杜绝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资金。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社区将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情况汇总,内容主要包括宣传开展情况、摸底排查情况、救助情况等,确保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摸底排查工作进度须社区书记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0日前报街道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