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2年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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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2022年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促进资源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X达指(2022)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XX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保护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全年全面全域秸秆禁烧,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垃圾等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加强殡葬用品管理。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2、,全面控制露天焚烧现象,确保我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禁烧区域:全镇范围,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已拆迁及已征收待建设区域,过境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辖区旅游公路沿线、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为严管区域。2、禁烧时段:全年禁烧,其中5月20日7月20日为午季禁烧重点时段;9月20日12月31日为秋冬季禁烧重点时段。3、禁烧行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枯枝、落叶、杂草、垃圾,烧茬燎堰,烧荒复垦,以及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行为。二、工作任务(一)严格网格化管理。严格实行“以乡镇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秸秆禁烧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明确镇分工村干部,村居书记

3、、主任为二级网格责任人,负责一线指挥及具体工作落实,包组包片;其余村居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三级网格责任人,包户包田。午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收种和冬季烧荒重点时段,三级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不间断巡查制度,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秆和垃圾焚烧现象。其他时段按照全年全域和常态化管理要求,也要落实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确保全镇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二)加强分类管控。突出大户管控。各村居要与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和综合利用方式,严禁焚烧行为,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

4、的种植主体取消申报各类农业奖补项目的资格。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行农户自我管控,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缺乏劳动力的困难家庭实行重点帮扶,帮助开展秸秆离田还田工作。(三)实行包保督查。明确镇分工村干部的包保责任制,监督指导分工村(社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驻村24小时不间断督查。镇环保办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督查组对各村(社区)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四)严格环保执法。强化秸秆和垃圾禁烧环保执法,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和“12369禁烧电话举报制度:对焚烧秸

5、秆和垃圾责任人,由环保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加强源头防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强化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确保留茬高度不高于10公分。对不能还田的,所属村(社区)要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在做好秸秆离田还田的同时,同步做好田壤荒草的清理。以村组网格为单位,及时对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收储、离田清运、田壤荒草清理工作进行验收,消除焚烧隐患。(六)完善常态化管理。坚持

6、午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集中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到禁烧监管全年不放松,冬春季烧荒和清明冬至烧纸等特殊时段,各村(社区)要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安排专人负责,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做好全年全面全域禁烧工作。(七)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资料收集、汇总和上报,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方案、秸秆和垃圾禁烧网格化监管信息、巡查等台账要及时向镇环保办报备,特别是重点管控时期,要及时上报每天的秸秆禁烧巡查情况,确保我镇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有序开展。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7、根据工作要求,调整XX镇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形成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环保、纪委、农业工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城关派出所、党政办、环保办、农办、组织办、外宣办、财政分局、文明办、物管办、征迁办、应急办、行政执法分局、建设办为成员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环保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并做好日常督查工作,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秸秆焚烧火点控制目标;镇农办负责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粉碎还田指导和农机管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还田,禁止河渠塘库荒滩烧荒的

8、管理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相关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镇建设办负责做好镇管建设工地垃圾禁烧工作;城关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镇行政执法分局负责禁止焚烧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并组建禁烧应急队伍;镇物管办负责对各小区物业的管理,要逐个签订禁烧责任书,严禁焚烧各种垃圾的行为;镇征迁办负责禁止拆迁后区域烧荒、烧垃圾等行为;镇文明办负责对保洁公司、保洁人员宣传、管理,杜绝焚烧落叶、枯枝、垃圾等行为;镇应急办负责全镇防火宣传、巡查,铲除火灾隐患;镇外宣办负责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协

9、调机构,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居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辖区内禁烧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布置、亲自参与,全力抓好辖区禁烧各项工作。要严明禁烧规定、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禁烧组织领导;要分解职责任务、强化压力传导,压实禁烧工作责任;要统筹资源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实行全域联动,建立禁烧管控长效机制;要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管严查,扎实推进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深入开展。(三)注重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通过入户宣传、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禁烧告示信,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的醒目

10、位置常年设置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喇叭广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多种形式,把秸秆和垃圾禁烧政策宣传到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落实资金保障。要在落实上级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的同时,明确禁烧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镇村两级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绩效考核以及重点阶段的人员应急和看护奖补,各村(社区)配置灭火装备及宣传物资。专项资金使用应遵循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绩效考核的原则,不得用于与桔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无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镇政府按照秸秆禁烧预警要求

11、,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建立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处置发现的秸秆焚烧火情。健全事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火点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特别是国家和省市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把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与各村(社区)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镇政府对各村(社区)和各禁烧责任人奖惩措施,对因焚烧秸秆和垃圾被县、镇巡查发现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按XX镇秸秆及垃圾全年全域全面禁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12、对被市级以上卫星监测发现火点的村(社区),除按以上文件执行外,同时进行以下处罚:1、对发现1个火点的村(社区)进行全镇通报;对当月发现2个火点的村(社区)进行全镇通报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分工干部进行约谈同时作出书面检查;2、对当月发现3个及以上火点的村(社区),其主要负责人在镇级大会上公开检讨,并在年底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予以追责;对在禁烧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行为,对村(社区)负责人、分工干部、网格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因焚烧秸秆和垃圾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严格实行焚烧火点奖补资金扣回机制。发生火点的,按照上级核定的火点数和扣回资金标准,扣回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对省市县级督查组、新闻媒体以及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经核实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以及XX镇秸秆和垃圾全年全域全面禁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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