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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精神扶贫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为了传承中华民族文明传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为推动脱贫攻坚、环保攻坚、产业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良好的道德滋养和精神支持,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文明道德素质,扶贫扶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动富民产业步伐,大力弘扬时代新风、树立文明乡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组织开展“脱贫示范户”“养羊示范户”“孝老爱亲户”“最美庭院户”评选活动,发挥家训家风育人作用,引导群众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促进
2、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通过对各村自强不息,主动发展致富产业、房前屋后环境整洁、家庭和睦、群众口碑好、认可度高的“示范户”披红戴花,进行表彰奖励,以此促使广大贫困户“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增强致富本领,营造良好的社会新风尚,为进一步加快我镇脱贫攻坚进程,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二、推荐评选标准基本标准: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需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
3、脱贫示范户:每村2名。纳入贫困户前家庭生活困难,后能通过发展产业、劳务技能培训等自身努力实现脱贫的贫困户,有带富的能力,自主脱贫愿望强、内生动力足、吃苦耐劳品质好;脱贫技能强、脱贫办法多、稳定脱贫基础好;脱贫带动力强,为贫困群众脱贫提供经验和帮助,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好;能够利用自己的人脉和经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不建议推荐家庭底子较好和市县已经表彰奖励过的贫困户。(二)养羊示范户:每村2名。科学致富、积极带头发展湖羊产业的农户,坚持勤劳致富,守法经营;服务意识强,积极帮助解决贫困户在羊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带领群众科学养羊致富增收。(三)孝老爱亲户:每村1名。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
4、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四)最美庭院户:每村1名。庭院整体布局合理,院落内外保持干净整洁、杂物堆放整齐、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有序,有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综合达到“六顺六净”标准。三、推荐对象具有虎洞籍农业户口群众。凡符合评选标准,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四、时间安排(一)4月20日至5月15日,各村按照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通过召开支委会议提名候选人,随后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商议,并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公示。(二)5月15日至
5、5月30日,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最后形成决议,对形成的决议通过文字、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将决议结果报镇党委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在全镇精神扶贫大会上进行奖励。(三)全镇精神扶贫大会时间拟定于2023年6月上旬。五、材料报送推荐户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样表格式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镇党政办,同时提供推荐户户主近期免冠证件照和生活环境照片各一张(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事迹材料文字篇幅为500字左右。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推荐户的事迹务必真实可靠,上报人员镇上统一进行政审,
6、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六、奖品及奖金对各表彰对象奖励奖杯一个,奖金500元。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推荐,把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身边好人推荐出来,确保推选出的先进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二)奖励模范,注重示范引领。要充分发挥qq、微信群和网络等媒介作用,积极利用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推荐评选活动的进展和示范先进事迹,引导人们崇德向善,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干部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典型,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将感动我们的身边人和身边事推荐出来、宣传出去,构建广大群众推举、评议先进人物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发现、宣传,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动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力行,掀起向先进学习的热潮。(三)提高认识,推动工作落实。各村要充分认识召开精神扶贫大会的目的意义,并结合各村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村要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结合起来,在评选推荐时,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分类对待,正确处理精神文明建设与尊重传统礼俗、民族习惯的关系,确保评选表彰活动体现民意、顺应民心、稳妥推进。八、组织领导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村、各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