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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口基本信息名称(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口开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注册资金万元经济性质经营场所经营期限口长期年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_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核算方式口独立核算口非独立核算从业人员人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口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委托权限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的飙代S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口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机以联络员信息.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组建负责建(或超定代表八)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年月日(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
3、有关规定。口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
4、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住
5、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作出如下承诺:一、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三、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法律、法规规定
6、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五、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年月日口住改商承诺(限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四、不从事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产生声光污染和油烟污染以及影响小区生活环境、治安管理的生产经营活动;五、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年
7、月日注: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印章刻制信息印章类型数It印章形状印章材质法定名称章(只允许一枚)圆形椭圆形(仅限外资企业可选)普通光敏口水晶光敏口铜制光敏回墨口铜制材料牛角口塑像财务专用章圆形口正方形普通光敏水晶光敏口铜制光敏回果口铜制材料牛角口塑像发票专用章椭圆形普通光敏水晶光敏口铜制光敏回墨口铜制材料牛角口塑像合同专用章圆形口普通光敏口水晶光敏铜制光敏口回墨口铜制材料牛角口塑像法人名章(只允许i枚)止方形普通光敏水晶光敏口铜制光敏回墨口铜制材料牛角口塑像报关专用章圆形椭圆形普通光敏水晶光敏铜制光敏口回墨口铜制
8、材料牛角塑像其他类型印章圆形椭圆形口正方形口长方形上三角形下三角形普通光敏水晶光敏铜制光敏口回墨口铜制材料牛角塑像钢印(只允许i枚)圆形钢注:1.仅限需要办理印章的企业填写。2 .法定名称章和发票专用章是必填项,其他印章类型为非必填项。3 .法定名称章、法人名章和钢印只能刻制一枚,其他类型印章可刻制多枚。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 .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3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
9、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4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5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6 .住所使用证明。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注: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