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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范本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组织管理标准化体系3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体系4一、安委会会议制度4二、安全专题会会议制度6三、安全检查制度8四、隐患排查管理制度10五、道路运输事故管理制度12六、安全教育制度14七、驾驶员管理制度15八、车辆技术安全管理制度17九、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9十、包车安全管理制度21十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24十二、机动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26第三部分安全责任标准化体系29一、领导岗位安全责任29二、部门责任人岗位安全责任32三、安全科科员安全责任34四、其他岗位科员安全责任35第四部分安全基础管理台账标准化体系36一、安委会会议记录38二、安
2、全检查记录39三、运输事故登记40四、隐患登记记录41五、重大隐患验收表42六、车辆保险登记43七、驾驶员安全信息记录44八、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纪录46九、驾驶员安全学习记录47十、违章、肇事驾驶员再培训记录48十一、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记录49十二、车辆基本状况登记表50第五部分应急响应管理标准化体系51第六部分安全文件管理标准化体系53第一部分安全组织管理标准化体系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减少或杜绝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经济发展目标,特制定安全组织体系管理标准。第一条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3、,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职领导任副主任,有关科(处)室的负责人定期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督办安全生产委员会所议定的事项。第二条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企业的每一管理层级均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安全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或层级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第三条落实工作机构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将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落实预算工作经费,保证安全管理活动有序开展。第四条逐步改善安全工作机构的办公条件。根据安全工作机构基本的需要,逐步配置办公电脑、照相机
4、、摄像机,座机电话、传真、打印机及必要的交通工具。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体系一、安委会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管理安全的能力,及时沟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综合协调公司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安保部通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安委会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第三条安委
5、会会议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全年的安全管理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事项,成员单位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第四条建立安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安委会成员单位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收集需安委会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安委会会议纪要,负责督办安委会议定的事项。第五条安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1、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区及交通、安监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2、通
6、报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3、分析本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生产领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措施。4、听取有关成员单位报告上一次安委会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第六条安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将会议研究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安委会讨论议定的事项,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安全专题会会议制度为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研究和解决生产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或矛盾,加强安全管理的协调、配合,保障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安全专题会会议制度。
7、第一条安全专题会议是针对公司当前安全生产或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的专门会议。专题会议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分析和研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措施。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安全专题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安全专题会议的议题,提出参会单位的建议,向分管安全的领导请示会议的时间、会议的地点、参会的人员,拟发会议通知。第三条安全专题会议主要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决定。第四条安全专题会议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或其委托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主持。参加专题会议的人员应做好会议发言准备。第五条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会议的要
8、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备案。第六条安全专题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将会议研究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各单位的责任等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负责督促、协调、检查会议的落实情况。三、安全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本公司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在基层得以落实。第二条安全检查分综合安全检查和
9、专项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制定综合安全检查方案,有关部门参加,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由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对本业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生产场所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第四条在重要活动或重大节日前夕,根据特区管委会或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应分别由分管业务的领导带队,到所管辖的业务范围进行安全检查。第五条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或委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第六条安全检
10、查的主要内容。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生产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同时检查生产场所、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第七条安全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到基层单位和生产场所进行检查,获得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为制定政策或措施提供参考。第八条安全检查的重点对象。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薄弱的单位、经常发生事故的单位、容易导致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对重点单位或场所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掌握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第九条安全检查要填写检查纪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填写以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和整改的时限,通知受检单位负责人,限期
11、整改。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计划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前的安全,有效控制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小组应将每次检查的情况,书面汇总交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整理汇总报领导阅不。第十二条妥善保管安全检查的资料。安全检查的资料分年度保存,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隐患,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第一条隐患是指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工作环境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缺乏基本保障,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一般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12、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指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进行登记,整治完成后要消号,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重大隐患实行快报制度,重大隐患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经行业管理机构初步认可,并报市级行业管理机确认。重大隐患整治后,应经行业管理部门验收。第三条重大隐患报告的内容:隐患产生的原因及其现状、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整改方案、完成时限、经费落实情况。第四条隐患整改治理。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原则。一般隐患及时整治或限时整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
13、治。重大隐患治理实行“五落实”制度(落实责任、整治方案、整治措施、整治经费、保障预案)。第五条一般隐患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重大隐患的验收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后销号。第六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隐患排查的汇总和隐患整治的统计工作。妥善保管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分年度保存,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生产事故的管理,规范交通事故等级、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分析,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事故是指本单位的客运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第二条根据事故的危害后果,道路交通事故分为特
14、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运输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运输事故;较大交通事故:发生一次39人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运输事故;一般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一2人事故。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道路运输死亡事故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第四条事故报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处置情况,并作好事故登记,24小时内书面报告。第五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当事人员;事故发生的
15、简要情况、事件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及采取的措施情况。第六条发生一般等级以上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的先期救援工作,配合政府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七条总结应急响应及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完善应急响应方案,提高救援能力。表彰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的先进个人,增强工作信心。第八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监管,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第九条追究事故责任。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管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管理责任。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员每年都应参加安全培训学习。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学习不少于12个小时,驾驶员每月不少于4个小时。第二条新上岗的普通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16个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第三条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指出、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等。第四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