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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学院名师助手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促进护理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学科梯队,为专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同时,也为了使名师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及社会服务中,特制定名师助手管理办法。一、名师助手的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实践技能过硬,肯吃苦,善钻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智慧,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组织、服从安排,乐于奉献,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3、积极参加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改革创新意识和自我发
2、展愿望。4、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教学奖励或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具有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二、名师助手的选拔采用自愿报名,护理学院与名师共同考核,择优录用,每届任期三年。三、名师助手的职责1、遵守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协助名师完全各项教研科研、师资培训、社会服务等工作。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善于向名师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3、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个人年度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总结。做好
3、各种研修活动记录,提交研修总结。4、每学期上院级公开示范课不少于1节,积极参加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5、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2篇读书笔记。每学年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任期三年内在名师的指导下,主持一个校级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6、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实行师徒结对制。每名助手结对指导1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四、名师助手待遇学院授予“名师助手”称号,颁发证书;在课题申报,进修学习、职称评聘中优先考虑。五、名师助手考核办法名师助手的考核由名师与护理学院共同完成,主要从思想品德、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名师助手是否达到培养目标以及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对不能履行职责或有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公开课满意率较低随时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