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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根据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的意见,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物资采购1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及食品原料质优价廉,由资产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大宗物品统一进行招标采购。原则上每23年进行一次招标。2 .采购招标种类包括米面类、食用油类、猪肉类、鸡肉类、调味品类、禽蛋类等。3 .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供货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签定供货合同。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对招标采购物品进行监管,对供货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立即进行淘汰。二、财务管理L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4 .财
2、务人员:财会人员实行财务处派驻制度,由学校财务处指派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及管理。5 .财务核算:饮食服务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按照学校要求,每月向财务处提交综合报表一次。年底提供年度综合报表。6 .审批权限:对饮食服务中心资金使用实行层级审批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实行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负责人等3人以上签字制度。IOooO元(含IoOOO)以内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审批;IoOOl元-30000元(含30000元)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审批,30001元以上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7 .按照审计处和财务处要求,定期进行内部财务审计。8 .对食堂所有原料请购、采购、入库、出库、结算采用进销存管理软件系统进行全方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