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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后勤管理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根据*大学基建维修工作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处各中心基建维修工作,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一、招标工作程序1、各中心及相关科室根据年度预算及工作任务,适时提出招标申请编制工程预算。2、将工程招标申请及预算报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核,再上报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制定标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3、管理处根据工程任务及经费支出额度,邀请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召开招投标会议。4、相关部门依据招投标会议确定的中标单位,组织起草合同,并报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查备案。5、工程竣工后由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书,提出决算报告,报审计处审计后
2、,方可报销。二、招投标管理权限1、新建工程、维修工程、物业托管工程等,预算支出在五万元以上的均需实施招投标。2、五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后勤管理处邀请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组织议标。三、工程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及任务1、凡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非即时结清的工程及其他要明确权利、义务的工程,皆应签定文书化的合同以保证其顺利履行。2、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遵循合法、真实、平等协商的原则。3、合同订立前应对市场价格、对方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收集足够的信息,做好充分的准备。4、合同所立条款应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 .标的2 .数量和质量3 ,工程价款4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5、合同签定后,经办人员应保证其顺利履行,并在合同履行完毕或中止或变更时及时将履行情况书面报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核。6、凡因违反本管理办法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