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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一、疫情组织领导:设立疫情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科、感染办、公共卫生科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的科室组成,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监督,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至少1名专职疫情管理人员,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三、公共卫生科承担对全院医护人员疫情报告管理内容的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网络直报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新入院职工、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四、做好疫情登记工作,必须
2、完整、清晰、准确的填写门诊电子病历、检验科、影像科阳性结果登记。并做好对疫情登记资料的保管工作。五、做好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工作,诊治传染病的科室,实行首诊负责制,要及时、完整、准确的填写保存传染病报*二口下。六、网络直报人员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在报告前,必须进行卡片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的检查;对每天打印、报告传染病报告卡的情况须做好工作记录,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备案。七、各科室兼职疫情员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每月对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八、公共卫生科疫情专职人员每日通过内网信息化系统查看门诊日志和住院病人入院诊断,发现未报的传染病,及时通知科室上报。同时对疫情数据和传染病报告卡(纸质卡片)进行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