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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央纪委*届三次全会指出,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近期,*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剖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职责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强化基层监督责任落实提供参考和借鉴。一、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一)党风廉政风险仍然易发多发。党的*大以来,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也要看到,党风廉政建设风险仍然易发多发,全国、全县立案人数以及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量等重要指标居高不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以*县为例,*
2、年全县立案352件,同比增长15.8%;处分296人,同比增长10.4沆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同比增长77%o(二)第一种形态运用逐级弱化。根据四种形态要求,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四种形态运用情况来看,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第一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6%、50.1%33.7%,28.1%,呈现明显的逐级递减的趋势,基层第一种形态的占比明显偏低。(三)监督职能发挥偏软偏弱。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来源看,主要可分为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上级交办、其他单位移交等外来案源,以及监督执纪这一自有案源。
3、从构成比例看,外来案源基本占全部案源的近九成,监督执纪发现的案源仅占很小部分。如*年全县立案的352件案件中,虽然立案数量位居全市第一位,但监督执纪发现的线索为35件,占比仅为10%。监督执纪发现的案源占比偏低,弱化了纪检监察机关的震慑力度。二、基层监督职能弱化的主要原因(一)观念认识有偏差,思想重视难提升。一是存在“以办案论英雄”思想。办案数量是硬指标,工作成效“立竿见影”,日常监督是软任务,工作成果难以评判,因此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轻事前监督,重事后处置”的现象,大量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向办案聚焦。二是存在“人情社会思想。基层社会“圈子小、熟人多”,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拍头不见低头见、容
4、易受到人情因素的干扰,纪检监察干部“抹不开情面、拉不下脸”的情况较为突出。三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简单地认为监督就是“整人”,在实际工作中心存顾虑,甚至存在消极和抵触情绪,缺乏斗争精神,不敢动真碰硬。(二)制度设计有不足,指导约束难发挥。一是考核指标分量不重。从当前部分地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来看,分值占比较高的主要是查办案件、正风肃纪、交办件办理、专项工作执纪问责等指标,合计分值达到总分值的60%左右。而对监督机制落实缺乏硬性指标和考评分值,难以指导和激励基层干部开展监督工作。二是监督合力有待强化。由于监督职能上的差异,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监督方式各有侧重,
5、彼此之间少有“公约数”,客观上造成监督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综合优势与整体合力。三是监督机制刚性不强。反腐败机制对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监督成效难以量化考评,工作要求缺乏刚性,难以起到有效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三)监督任务有挑战,有效监督难到位。一是监督范围明显扩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责涵盖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7821人增加到改革后的14565人,几近翻番。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和专业素质难以适应大幅增多的监督任务。二是反监督能力明显增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违纪违法行为由明转暗,穿上“隐身衣”,加大了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难度,明察暗
6、访等传统监督手段的作用日益有限。特别是大量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8小时”之外,基层有限的纪检监察力量和监督手段,很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死角监督。(四)案多人少有困局,监督力量难保证。一是案件查办任务十分繁重。*年全县处理信访件、问题线索1259条,其中接受中央、省委三次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309件,普遍要求优先从快处理,给基层案件查办带来巨大的压力,也影响了日常监督工作的精力。二是日常监督力量较为有限。全县实有纪检监察干部编制79个,其中9个派驻组实有干部编制32个,人均监督多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一般各有纪检监察干部2-3人,由于基层党委中心工作较多,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一人多岗
7、的情况。三是干部监督能力有待加强。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和干部明显增多,但新增的干部来源渠道较为复杂,具有法律、审计、财务、计算机等专业背景的干部相对较少,专业化索质较为欠缺,短期内难以适应不断提高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求。三、有效发挥基层监督职能的对策建议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届三次全会上“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的讲话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制度保障,有序推进监督工作在基层落细落实。(一)坚持思想为魂,巩固思想“主阵地”。一是坚定“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推进全面
8、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加强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刻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不断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坚决同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二是增强“监督是第一责任”的首责思维。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其中监督始终是第一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这个首要职责,切实把首责摆在首位,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责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树立“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思想理念。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早教育、
9、早警示、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实现管住大多数的目的,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实现“惩前庭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二)坚持明责为基,紧牵制度“牛鼻子”。一是细化责任要求。从建章立制人手,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监督措施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二是优化考评机制。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制定监督清单,细化监督专责,从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等方面列出工作任务,并建立科学的
10、考评机制,有效撬动基层加强监督工作的内生动力。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查处一起、教育一批、震设一片。强化整改情况跟踪问效,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于腐败案件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三)坚持问题为导,打好监督“组合拳”。一是构建“大信访”体系。立足“早发现、早查处”,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的基础上,深化运用干部下访、媒体问政等监督新手段、新方法,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并跟进监督举措,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二是破解“人情社
11、会”困境。针对基层“人情社会”的现实,要积极开展交义监督、异地办案等方式,并加大对说情干预等行为的制约力度,有效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的问题,进一步约束和保障纪检监察十部公正执纪执法。三是建立“大监督”格局。要整合资源,加强对各监督主体、监督资源的统筹协调,建立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巡察四种监督方式无缝对接、高效协作的机制,形成既各有侧重又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四是树立“信息化思维。强化”互联网+监督”模式,运用信息技术做深做细初核工作。深入挖掘公安税务、财政、交管等相关部门的海量信息,让各类腐败问题在“大数据”监督下“无处遁形”。(四)坚持队伍为本,锻造监督“生力军”。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
12、伍。一方面,要在干部招录、编制配置方面适当向基层倾斜,着力招引一批法律、审计、财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缓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事多人少的矛盾。另一方面,合理调配监督力量,统筹协调好事前监督和事后处置的关系,合理配置干部队伍力量,实现人财物资源向监督工作聚焦。二是巩固派驻监督制度优势。探索派驻机构监督新机制,改变以往“重办案、轻监督”的做法,通过加强驻在单位常态化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落实约谈提醒等举措,切实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推动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持续改善。三是挖掘村社监察信息员监督潜能。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全覆盖监督的质量,着力通过压实监督责任,强化业务辅导,有效提升基层监察专员和监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激活基层监督力量的存量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