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设立自然资源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且不涉及填海造地项目审核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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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域使用权设立(自然资源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且不涉及填海造地项目)审核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自然资源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不涉及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设立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海域使用权审核。(二)子项名称:海域使用权设立审核。(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51001-1.o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6号)(三)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44号)(四)国家海洋局

2、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五、受理机构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六、决定机构国务院。七、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申请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二)受理范围1.1.OO公顷以上的围海用海;2 .700公顷以上的开放式用海;3 .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4 .国防建设项目用海;5 .油气勘探开发;6 .由自然资源部本级负责受理审批铺设施工许可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用海。(三)符合如下条件的,通过审核,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1.属于国务院批准权限;7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了国家规定的有关建设

3、程序;8 .项目用海申请、受理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9 .项目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10 项目用海符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要求;11 项目用海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协调;12 项目用海不影响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13 海域使用论证按照规定程序和技术标准开展,论证结论切实可行;14 项目用海的界址、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15 .不存在违法用海行为或存在违法用海行为但已依法查处;16 .不存在信访事项或存在信访事项但已处理完毕;17 .利益相关者已协调完毕;属于自然资源部出具用海预审意见的项目,在用海预审阶段,利益相关者具有可协调途径;18 .有关部门意见一致;19 .其他

4、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四)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九、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1项目用海申请函原件5纸质及电子2海域使用申请书(含宗海图)原件5纸质及电子海域使用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宗海图包括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应由具备海洋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统一采用规定的坐标系。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原件1纸质及电子由用海申请人自主或委托开展编制。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1纸质及电子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可在项目取得批准或核准后补充提交。5利益相关者处理协议或解决方案复印件1纸质及电子注:以上材料

5、电子文件应采用WORD格式,涉及盖章签字等的文件应额外提供PDF格式扫描件,以光盘为存储介质。(二)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报送、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十、申请接收(一)窗口接收接收部门: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地址:(二)信函接收接收部门: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地址:邮政编码:100812十一、申请人到现场次数申请人至少需要到办事现场一次。十二、办理基本流程(一)接收报件和受理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报送的海域使用权设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作出是否予以接件的决定;申请材料不全需补充完善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向申请人下达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

6、料。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海域使用权设立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部内审核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审查、征求意见、审核等工作,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批。(三)办理批复国务院批准后,由政务大厅向申请人发送审批结果。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十三、办理方式办理方式为一般程序,即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文书制作与送达。十四、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专家评审等,不计入时限)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本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六、审批结果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印发批

7、复文件。十七、结果送达做出行政决定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等方式将文书送达。十八、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 .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部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部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 .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部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我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我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3

8、.申请人向我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在提交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我部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我部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我部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依法改正。4 .我部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5 .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我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颁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加盖印章的行政许可文件;我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书面

9、说明理由,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申请人向我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我部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我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 .申请人取得我部行政许可后,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我部行政许可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所规定的义务。3 .申请人取得我部行政许可后,需要对行政许可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依法提出变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作出变更。4 .我部对申请人取得我部行政许可后从事行政许

10、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5 .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九、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二)电话咨询:。(三)电子邮件咨询:。二十、监督投诉渠道(一)监督、投诉电话:。(二)监督、投诉邮箱:。二H、办公地址和时间(一)办公地址:城区阜内大街64号)。(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二十二、公开查询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二十三、申请材料示范

11、文本海域使用权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海域使用论证材料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编制。海域使用权设立(自然资源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且不涉及填海造地项目)审核服务指南流程图申报材料示范文本海域使用申请书(格式)申请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自然资源部监制填写说明:1. 海域使用申请书由海域使用申请人负责填写。2. “申请人”为申请使用海域的单位或个人,是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单位盖印章;是个人的,填写姓名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手印)。3. “申请人”是个人的,“法定代表人”一栏只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人”为海域使用申请的经办人或代理人。“通讯地址”为申请人的地址。4. “项目性质”分为公益性和经营

12、性,根据项目总体情况确定,选择划“。公益性是指符合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包括军事用海,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非经营性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和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的用海项目;经营性是指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范围以外,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5. “用海年限”按申请人拟申请使用的年数填写。6. “用海面积”为申请使用的全部海域面积,由申请人如实填报;“占用岸线”为沿岸海域使用项目所占用的岸线。7. “用海类型”按海域使用分类体系一级类填写:包括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工业用海、旅游娱乐用海、海底工程用海、排污倾倒用海、造地工程用海、特殊用海等类别。

13、8. “使用方式”按填海造地(建设用、农业用)、透水构筑物、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港池、航道、锚地、人工岛、平台、海底管道、海砂开采、浴场、取排水口、围海养殖、开放式养殖等填写,并分别填写其对应的用海面积和具体用途。9. “用海位置说明”主要用文字来描述海域的大致方位或具体位置,注明申请使用海域的周围标志物。10. “项目的其他有关审批文件和材料”是指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开发利用项目的批准文件和说明材料的目录,具体文件和材料附后。11. “顶点坐标”按申请使用海域的顶点序号逐一填写经纬度。12. “坐标图”应当体现使用海域的具体轮廓和形状,标注各顶点坐标、比例尺、方向、测绘单位及测绘人等内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位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投资额用海年限用海总面积占用岸线用海类型使用方式面积具体用途透水构筑物用海位置说明项目的其他有关审批文件和材料备注顶点坐标序号北纬东经序号北纬东经粘贴(坐标图)线测绘人:测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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