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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三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与社会、患者的联系和沟通,保障患者对医疗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为医院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1、在卫生部、*市卫健局及医科院的领导下,围绕医院医、教、研、管开展工作。2、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和医院新闻发布活动,审定重要新闻通稿。3、新闻发布会可由新闻发言人自行发布,也可由新闻发言人主持、邀请其他相关领导发布,必要时相关业务负责人或专家可参与发布。新闻发言人代表医院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
2、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通过通报情况、说明问题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医院与社会、患者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我院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4、医院设立两级新闻发言人。院新闻发言人由一名副院长担任;医疗工作发言人由医务处处长担任。二、新闻发布的审批1、涉及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及医、教、研、管重要事项的发布,根据医院有关会议决定或院长批示进行。2、对社会、患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需由医院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根据医院主要领导批示进行。南昌市第二医院特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首先,医院新闻发言人由医院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当,如遇紧急特殊事件发生,可由院领导指定或事件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担当。第二,医院新闻发布会所要发布的新闻稿应经院办公会或者院领导班子集体决议后敲定,其内容应及时、真实,做到表述准确,且不违反保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法令法规,会后应将新闻稿交院办存档。第三,参加医院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应遵守国家机关规章制度,会前应填写采访申请表并向院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采访提纲和提问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