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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交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EPC项目工程文件资料的管理,以确保向顾客完整、准确的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EPC项目的竣工移交档案资料管理。3引用标准与职责1.1 引用标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建质监200557号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和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01年版)国电电源2001218号电力建设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版本、全套)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现行版本、全套)CAD电子公文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
2、678.1-1999,EPC总承包合同包括且不限于上述内容。1.2 档案资料的管理职责按照国档发1988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时,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其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工程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整体移交。3. 2.1总承包单位EPC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竣工档案移交资料的总目录和职责分工,经业主批准后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随施工进展及时形成、积累、整理竣工档案移交资料;负责随单位工程结束及时收集、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整编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并负责立卷归档的规范化和资料保管等;负责项目竣工后
3、向业主整体移交,并对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总体负责。4. 2施工单位负责按单位工程收集、积累和整编其分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技术质量资料,并随单位工程结束移交;负责整编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以及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证书等(如果有);负责整编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并向总承包单位整体移交;负责所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施工单位对所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应由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署。5. 3调试单位负责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按分系统试运和整套试运、分专业及时收集、积累和整编所承担的调试范围内的调试大纲、调试方案
4、、调试措施、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等档案资料,负责整编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及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及变更资料,负责编制调试工作总结等。工程完成72+24试运后1周内向EPC总承包单位移交、归档,并对竣工档案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负责。所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应由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署。4竣工档案移交资料工作程序4. 1施工竣工档案移交资料工作程序4.1.1 单位工程开工后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以“单位工程文件包”的形式随工程进展随时收集、整理、编制竣工档案资料,单位工程结束即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结束,实现竣工档案资料编制与工程同步进行。4.1.2 单位工程进行整体评定前,施工单位要
5、先向EPC总承包单位移交本单位工程的全部竣工档案资料(应经过审、批签署),总承包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移交资料的质量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报施总工(专业副总)审核签署,时间不超过三天;然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并附档案整改单(按监理表式)对不满足要求的资料,应督促编制单位予以完善和补充,审核合格后在审核验收栏内签名并交由业主相关部门验收。业主验收合格后将组织对本单位工程进行整体评定。评定结束后本单位工程资料移交资料室归档、保管。4.1.3总承包单位的工程付款将结合单位工程结束、其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结束的情况给付。项目控制部付款前,应向专工和资料室核实单位工程资料确已移交。4. 2调试竣工资料移交
6、工序:工程完成72+24(300MW以上的168小时)试运后1周内向总承包单位移交,并对竣工档案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负责。1.1 3设备及其它资料移交工作程序: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登记后,一周内移交业主(份数按合同签定数量),工程竣工时不再移交。4.4 EPC项目部设立共用邮箱,由项目综合部主管,对外发文使用同邮箱,电子文件工程结束时打印归档。4.5 项目综合部信息文控工程师将会审、批准过的竣工档案资料按业主方要求组织装订、保存;EPC总承包单位按合同向业主移交整套纸质工程档案资料、电子版资料,并编制全引目录;移交照片(底片)、录像、磁性材料、竣工图。4.6 竣工档案资料整体完成后,
7、总承包项目经理组织对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整体验收或鉴定并批准签字,按照工程竣工移交档案资料目录,向业主和院档案室整体移交,并编制案卷目录、案卷移交目录。4.7 在机组完成72+24试运后(在规定合同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综合部具体向业主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4 .7在机组完成72+24试运后二个月内,由综合部负责将A类、B类竣工档案资料向本院档案室整体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5 .8档案资料移交要办理竣工档案交接证书,此单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分别由移交单位和接受单位保存。4. 9档案分类工程竣工移交档案资料编制分两大类。第一类为A类档案(移交业主加自留)第二类为B类档案(公司自留)。A类竣工移交档案
8、资料内容按合同和业主有规定的内容确定。6. 10竣工档案移交资料编制要求6.1 1各类表格形式及内容要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文件、资料编写规定”中的要求,使用电力行业最新版本标准表式。特殊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使用适用的表式。4.10.2竣工资料的编制以单位工程组卷,若业主有规定按业主规定,业主无规定则每卷页数不超过200页(约3公分),资料超出200页则分成多册组卷。4.10.3资料纸张以A4为标准折叠、装订,表式必须为铅印激光打印机打印,填写时必须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4.10.4竣工资料案卷封面按业主要求。4.10.5页码从文件第一页开始逐页在正面右
9、下方、反面左下方用号码机敲好页码(空白页不编页码)。页码从“001”三位数起始,最后一份文件编写起止页码,如“012015”。4.10.6卷内目录:目录尽量列细,业主若无规定则验证部分列到分部,材质与其它部分列到单元格。4.10.7备考表放在每卷卷内的最后页(不编写页码)。其填写内容为本卷内图纸资料的数量,案卷情况说明;立卷人由责任立卷人,检查人由立卷单位填写。4.10.8装订注意去掉其它金属物,可采用线装和不锈钢钢钉装订。4.10.9图纸不用装订,逐件在标签栏右上面空白处编写档号,字体要整齐规范,图纸折叠成A4幅面。4.10.10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进
10、行著录。4.11竣工档案移交资料组卷4.11.1组卷原则:4.1LLl组卷应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4.11.1.2施工文件以单位工程为卷册进行组卷,每个单位工程要附施工过程的照片2-4张。设备文件依据设备合同按专业、台件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为便于消防专业的专项验收和审批,将消防专业单独组成一册,放入建筑工程卷册中。4.IL1.3设备资料:除移交业主部分,其余资料,资料室对应设备订货合同,按要求及时整理。4.11.2文件材料分类编号:按国家标准与业主要求编写4.11.3竣工图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移交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