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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诊所负责人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例后,应首先以最快的方式,于2小时内上报南涪区疾控中心,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4、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INl流感、艾滋病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外、其他病种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例,于6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