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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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卫健局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深入实施xx省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清廉XX和健康XX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清廉XX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强化系统谋划、整体智治,综合推进源头治理、阳光治理、制度治理、改革

2、治理、监督治理,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谱写新篇章,为全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中的“秀美新区”提供坚强保障。(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医院党组织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现代医院治理体系、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医保基金监管治理体系、医药生产流通领域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得到遏制,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公益性、人民性更加明显,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指数逐年提升。到2035年,医院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权力运行阳光规范,行业清廉先行标杆,院企关系清亲有为,医德医风纯正高尚,制

3、度机制健全完善,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重点措施(一)加强政治建设L强化“四责协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区卫生健康局党委落实清廉医院建设领导责任,各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把党的领导和清廉医院建设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各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及同级监督难题。(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2.深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坚持“惩前忠

4、后、治病救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执业环境。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大力弘扬优秀医德医风,深化清廉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二)推进源头治理3 .推进药械生产流通领域治理。健全药械生产、流通企业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批文批号管理。鼓励医药生产流通企业集团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并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公安分

5、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4 .加强药械采购环节治理。积极参与“省级统筹、省市联动、市级联合”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改革工作。推进国家、省和市级联合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使用,指导和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约定采购量完成。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到2025年,配合建成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功能一体化药械采购平台,基本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政府采购管理得到全面规范和加强。(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5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市级统筹改革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统

6、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着力从使用环节腾空间,精准提高劳务技术性医疗服务价格。到2025年,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更加机制化、科学化、常态化,形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机制,及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6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带量采购等改革政策贯通衔接,提高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价值获得感。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建立健全与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医务人员多元薪酬分配方式

7、,薪酬水平与医疗服务技术收入、医院绩效考核和医保费用控制结果等挂钩,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等收入脱钩。(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7 .建设信用惩戒机制。搭建医药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归集医药企业在行业(领域)内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建立医药企业和医药代表行贿犯罪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实施信用约束机制。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行贿犯罪等问题的,降低其信用评价等级;对情节严重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法停业整顿或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终身禁止准入。将医药企业信用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

8、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分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H)实施阳光治理8 .完善智慧医疗。深化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融合创新。到2021年,全区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信息共享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省互联网医院平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智慧结算保持在70%以上,实现对互联网诊疗服务动态实时监管。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建立合理用药系统,完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管理系统,做好合理用药与医疗核心数据监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分局、区政务数据办)9 .实施智慧医保。完善公立医院医保结算和数字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完善基金

9、监管监测防控体系,对医疗服务行为、基金动态平衡、经办内控稽核等事项进行精准分析、智能预警,实现医保全流程智慧监管、全方位公开透明。到2021年,医保电子凭证覆盖80%以上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要达到25%以上。到2025年,对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监管对象实现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全覆盖,欺诈骗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数据办、区市场监管局)10 .推进智慧内控。探索构建公立医院智慧内控信息系统,实现决策、落实、反馈、监督全流程跟踪。重点加强采购、合同等关键环节管理,实现采购申请、审批、合同执行等业务一体化管控,提升采

10、购透明度,降低风险发生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四)完善制度治理IL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清单和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等配套制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述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12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利益冲突回避、重大事项听证、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制度。落实重点岗位交流制度,行政管理重要岗位实行最长任职年限管理,临床科室重要岗位实行AB岗、交叉负责制。强化采购、临床、财务、基建工程、“三产”、组织人事等重点岗位风险分级预警制。(责任

11、单位:区卫生健康局)13 .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执法检查机制,每年对医疗机构的抽查比例不低于90%,做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三年全覆盖、其他医疗机构五年全覆盖。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五)深化改革治理14 .推进卫生健康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提质增效。丰富拓展“健康码”运用,推动卫生健康大数据集成,实现政务服务“一网

12、通办”、民生事项“一证通办”。持续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提升全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提高基层群众看病就医便捷度、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政务数据办)15 .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实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实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定期与动态相结合的调整机制。围绕保基本、促改革、强基础、重监管要求,坚决维护医保基

13、金安全。(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16 .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区委区政府健康XX建设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统筹指导,推动相关部门在药企发票管理、现金管理、税务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深化改革,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薪酬制度、信用惩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联动改革力度。建立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医药代表进入医院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医药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六

14、)强化监督治理17 .坚持常态化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严肃查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执业之便,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行为,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串换项目收费、违规收费等欺诈骗保行为,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行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态势。(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

15、医保分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18 .强化一体化监督集成。探索由派驻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筹,集成巡察监督、财务监管、内部审计、网格化监督等力量,实现工作联动、信息联通、线索联查,推动形成一体化监督格局。推进公立医院巡察巡查工作,实现三年内全区公立医院巡察巡查全覆盖。完善派驻财务总监制度,建立财务监管重大事项风险防范协同工作机制。实施公立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公立医院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审计,根据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审计。深化对公职人员的网格化监督,以党支部或科室为单元,明确小微权力清单,发挥好身边人监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反馈、监督渠道,完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模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

16、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委)三、组织保障(一)深化落实机制。严格落实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部门联动机制,由区卫生健康局行业主管牵头,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统筹管理,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分局、区政务数据办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管理职能,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重点工作进展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二)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配强纪检、纠风、内审等监督力量。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纪检、纠风工作岗位,其余应明确一名党员的院级领导干部分管纪检工作。深化实施网格化监督机制,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的原则,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督体系。(H)完善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加强对清廉医院建设的专项治理、行政执法等工作的成效评估定期通报阶段性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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