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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渝北区软件产业振兴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202247号),助推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第一条鼓励产业生态集聚鼓励楼宇运营主体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生态,打造重点软件产业楼宇。根据渝北区关于重点软件产业楼宇认定评价相关规定对运营主体实施评定,每年给予排名前5运营主体50万、40万、30万、20万、10万运营奖励;对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的运营主体,给予最
2、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二条优化产业发展载体鼓励渝北区重点软件产业楼宇运营主体,出台租金减免、购房装修、网络通讯、适配评测等支持政策,完善楼宇生活服务功能,布局便捷社区空间和配套设施,全面提升楼宇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运营管理等能力,引导一批中小微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入驻,提升产业楼宇使用率。第三条支持企业壮大规模对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达到更高级规模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对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
3、”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四条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龙头型、成长型、创新型重点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达到更高级规模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区内企业进行一次性奖补,其中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第五条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鼓励非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成立独立法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对前述
4、新成立且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其软件业务收入3%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第六条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首次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X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按五级、四级、三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认定为更高级别认证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双软评估的企业,根据企业申报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七条支持软件产品能力供给和应用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在工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对纳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软件产品名单并获得资金奖励的
5、,分别按照在区开票额的5%和3%给予该企业奖励,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IOO万元和50万元。该政策不与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奖励政策重复享受。对成功揭榜重庆市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企业,榜单奖励资金按照市、区两级1:1比例进行补助。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利围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产业融合、生态宜居等领域,打造特色应用场景示范。对带动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显著的特色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扣除财政投入)的3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奖励的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按照获得奖励资金1:1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
6、加大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第八条激励人才团队活力结合渝北区人才政策,在资金奖励、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社保医疗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软件人才集聚存量楼宇开展创新创业。对引进或新注册成立的中小微软件企业,入驻渝北区存量楼宇,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第九条支持研发平台建设支持软件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卜科普基地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或在当年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十条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区内国有资本牵引作用,鼓励渝北区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提供精准化股权投资支持。引导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向入驻存量楼宇的中小微企业倾斜。企业升级贷、创业担保贷等,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