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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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断注堵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注(征求意见就)为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夯实共同富裕产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41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2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0)22号)、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等有
2、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纳入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清单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资金。本轮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实施期满后,根据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评价结果,研究确定新一轮实施计划。(二)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和经信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L省财政厅负责明确年度专项资金额度,会同省经信厅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方式、支持标准、分配因素等;根据省经信厅报送的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建议及有关材料,按程序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并拨付资金;指导省经信厅开展绩效管理和监管
3、工作。2 .省经信厅负责提出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支持方式、支持标准、分配因素、绩效目标等,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资金申报、分配;审核专项资金分配对象、申报主体相关材料、数据、实施方案等;根据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向省财政厅提供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建议及资金测算等有关材料;加强对地方项目安排、方案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及业务指导。3 .市、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负责对申报材料、绩效目标等进行审核,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资金申报工作;负责直接受理资金申报材料的主管部门承担资金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监督的直接责任。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业务指导,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
4、机制,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绩效目标达成。4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经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指导经信部门完善绩效管理措施,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经信部门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5 .资金申报、使用单位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绩效目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时需同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调整,及时向当地经信、财政部门报告。(S)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政策要求,遵循“公开、公正、规
5、范、透明、绩效”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四)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省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福利、公用经费、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二、支持方向和分配方式(一)支持方向。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制造强省建设战略,奋力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L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标志性产业链、传统优势制造业,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业节能减碳,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打造标志性产业链。6 .支持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6、升级版。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支持制造业加快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引导制造业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7 .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部署,对山区26县和海岛偏远地区予以倾斜支持,推动加快发展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8 .支持省级医药储备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二)分配方式。专项资金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采取竞争法、因素法、项目法、考核激励等分配方式。专项资金的分配方式要与支持的重点内容(领域)目标任务紧密关联。积极推进竞争法、因素法分配管理要求与项目法管理流程相结合的“二维分配法”,不断提
7、高专项资金支持精准性和使用绩效。L竞争法分配。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通过“以点带面”实现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以市、县(市)为主体,开展竞争性遴选,安排一定资金择优在部分地区开展专项激励。积极推进竞争法分配管理要求与项目法管理流程相结合的“区域+项目清单”等二维分配方式,即各地要聚焦该领域遴选一批真实储备、带动示范作用强、近期可实现有效投资的优质项目清单参与竞争。2 .因素法分配。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省市县联动、面上整体统筹推进为主的重点领域,以市、县(市)为分配对象,综合考量该重点领域本年度工作任务量、绩效目标、项目储备情况、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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