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预验即试产”改革项目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泰顺县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预验即试产”改革项目合同.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泰顺县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预验即试产”改革项目合同(样本)项目名称:主管部门(甲方):项目业主(乙方):签订日期:为深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极简高效审批改革,有效推动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提前投产,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实施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2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试产过程存在安全隐患和对他人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试产和施工过程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甲方可以责令其整改或者停止试产。3 .乙方明
2、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将其记入企业主体信用档案,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向社会公示。(二)甲方的义务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审批、验收、监管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2 .甲方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项目施工、试产和竣工验收全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督促乙方进行问题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试产合规合法。县住建局:负责监管工程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涉及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及安全质量实体(包括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防结建义务和防雷措施履行情况,以及在试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情
3、况等;作为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签订合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管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落实情况,加强建设项目批后验线、规划核实和批后监管,审核项目用地、项目实施符合相应审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情况等。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预验即试产”改革工作,并及时告知各相关部门预验收项目名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泰顺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做好项目试产前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接入和安全使用指导工作县经信局、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行业主管和指导工作,同时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节能改造等技术支持服务。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
4、大队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牵头工作,对企业试产及时进行备案,并做好企业建设和试产过程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节能降耗、水保、环评等工作指导和督查。3 .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不得在监管过程中随意提高门槛,增加企业负担。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部门协同监管”O4 .涉及项目建设审批验收的部门,在企业未对承诺作出改变的,需将竣工预验收意见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乙方义务的前提下,在单体建筑基本达到竣工预验收条件时,可提前进行生产设备的搬运、安装,通过预验收后,可提前进行试产。2 .甲方
5、工作人员没有履行职责,乙方有权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县纪委反映。3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乙方的义务1 .预验收的单体建筑需按照施工图设计完成主体结顶、水电和消防等相关工程,并已通过主体结构验收、消防设备检测等,符合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具备完善的单独使用功能。内部建筑平面布局、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建筑消防指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无违法违建行为。2 .预验收的单体建筑与施工区域需使用分隔板进行分隔,同时保障道路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试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独立和不存在作业交叉现象,保障试产过程和施工过程安全,同时试
6、产过程中要履行好消防、生产等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 .在试产过程中,保证不变动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若因装修和生产计划改变确需改动的,需及时向甲方报备并重新提交施工设计方案申请预验收。4 .在试产前,需及时向项目建设审批验收部门(住建、水利等)提交必要的事中验收材料。5 .在试产过程中,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及时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和信访处置工作。6 .尽快其他单体建筑和完成场外配套等后续建设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项目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要求申报竣工验收。7 .容缺的各类专项检测及竣工资料在申报竣工验收前予以补齐。三、违约责任(一)乙方不履行
7、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承诺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停产直至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乙方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由此造成项目竣工验收不通过的,相应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五)因甲方不履行合同,给乙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县政务中心存档一份。主管部门(甲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项目业主(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