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论文)认定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技术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论文)认定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工程技术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论文)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理论文章)认定办法。第二条学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经认定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在科研奖励、工作量计分以及职称评审中与相应的条件等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主要指理论文章,包括在报刊、求是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评论、专文等理论文章,
2、应不少于2000字。第四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文章作者必须是署名或署笔名、网名的实名认证人。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媒体刊发或转载,只认定一次。第五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运用正确思想文化对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进行引导,用优秀的文化内容引导人、陶冶人、激励人,努力营造适合于师生发展的网络文化环境,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和提升学校声誉的重要载体。第六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申报及认定标准如下:(一)一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理论文章)在国家级媒体及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刊发的理论文章,或在相应级别的媒体刊发的理论文章。中宣部及等国家级网络文
3、化评选获奖的评论、专文等成果。(二)二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理论文章)在省部级媒体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并有5家以上主流媒体或其网站转载的理论文章。在一般互联网媒体刊发或5家以上主流媒体或其网站转载、且阅读量达到50万的理论文章。省部级网络文化评选三等以上获奖的评论、专文等成果。(三)三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理论文章)在市地级媒体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并有5家以上重要商业门户网站转载的理论文章。在一般互联网媒体刊发、并有5家以上主流媒体或其网站转载、且阅读量达到20万的理论文章。国家部委司局、省属厅局等地市级网络文化评选三等以上获奖的评论、专文等成果。第七条其他未标明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由科技
4、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各类媒体范围如下:(一)国家级媒体主要指或直属媒体,包括:及中宣部、直属官方报刊、求是杂志、广播、电视、网站及相关媒体、“两微一端”等。(二)省部级媒体包括:省委、省政府、除中宣部以外的其他国家部委直属官方媒体,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党报、广播、电视、网站等,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省部级单位主办的、影响力广泛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三)市地级媒体包括:市地级市委、市政府、省直其他厅局直属官方媒体,包括党报、广播、电视、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四)重要商业门户及商业主流媒体包括:新浪、搜狐、网易、腾讯、优酷、大众、凤凰等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五)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或获奖作品主要指原创性评论、专文等理论文章,不含新闻报道、照片、图片、表演等其他类型作品。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