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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学院办公手提电脑配备及更新方案一、手提电脑配备方案1 .人员配备:符合条件,部门资产管理员与国资处联系,直接配备。在岗正高级职称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专职教师,没有配备台式电脑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岗专职教师,没有配备台式电脑的在岗人员;在岗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干部。2 .岗位配备:确实需要手提电脑的工作岗位,该岗位工作人员没有配备手提电脑的,部门写出申请,主管国资的校领导批准,可配备到部门该岗位工作的人员使用。资产账属该部门,责任人为该岗位的负责人,岗位功能变更,不需要使用该电脑时,由部门交回国资处。3 .场所配备:确实需要手提电脑的公共场所,按场所情况配备,如会议
2、室、演播室等场所。由管理该场所的部门申请,国资处实地考察,主管国资的校领导审批后,按需配发。资产账属该部门,责任人为管理该场所的负责人,场所功能变更,不需要电脑时,由部门交回国资处。4 .组织配备:归属某教学、教辅、职能部门管理的研究所、学会、基地等群众性组织、团体、公司,以部门的名义,为该组织或团体名义申请配备手提电脑,主管国资的校领导审批后配备,电脑账属组织所在部门,责任人为该组织负责人。5 .临时借用:大型活动或临时机构需要临时配备手提电脑,如:大型会议、评估、上级考核等活动。由主管该活动的部门申请借用,国资处审核,按实际需要借用。资产账属学校,责任人为管理该活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活动结
3、束,及时交回国资处,收入仓库。二、手提电脑更新方案1 .更新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更新规定时间;未达到更新规定时间,但经专业人员确认,已经不能继续使用(要有书面材料,鉴定人员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部门现有手提电脑的总数不超过应配备总数。2 .提前申报,按批次更新。由于手提电脑采购要事先上报预算,分批采购,不可能到期立即能更新。当年到期应更新的手提电脑,安排在下半年按批采购后进行更新。3 .更新手提电脑手续:提前1学期报送更新手提电脑计划;国资处经核查,确认部门更新电脑计划,在有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经领导批准后上报采购办采购;采购完成,通知部门交回报废手提电脑,更换新的手提电脑。及时在设备信息系
4、统上更新报废和新配手提电脑。三、其他说明1 .配备条件涉及的人员情况,以人事处提供的资料为依据。2 .机构、组织、团体等单位的确认,以学校文件或领导批件为依据。3 .按岗位或场所配备的手提电脑,只能在规定的岗位、场所使用,未经国资处批准,不得私自更换使用场所。4 .学校各种方式(用部门经费、科研费、专项经费、捐赠等)已经配备到部门的手提电脑及应收回而未收回的,均计入部门已经配备的手提电脑总数。5 .部门原有手提电脑情况没有理清的,待理清后方可配发或更新。6 .各部门开展各类临时活动,需使用少量手提电脑的,原则由部门自行调整解决,有特殊要求,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国资处协助解决。7 .各部门以岗位和公共场所配备的手提电脑,在学校大型活动需要时,可由国资处统筹调配使用,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8 .科研经费配备的电脑,列入统管范围,依照电脑统管规定管理。9 .除公共场所配备的电脑标记某人为责任人、特殊业务等需两台或以上电脑外,个人名下电脑不得超过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