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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护士行政管理制度L新入职护士必须经过入院教育、岗前教育、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培训。2新入职护士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认真履行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主管部门将责其离岗教育,离岗期间扣发助学金及补贴。3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教学查房、专题培训、会议等,不得无故请假。4.新入职护士应按时、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截留新入职护士到科培训,否则不予认定。5新入职护士必须经过出科考核与评价,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护理部审定,将继续本科室培训一轮,培训总时间相应延长。6请病假、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培训总时间相应延长。7新入职护士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新入职护士培训手册,如抽查发现无填写登记手册的,按不合格处理(重新轮转培训)。8.新入职护士不得在二年培训期间无故辞职,因故需提前终止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终止培训学员起效之前仍然应当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予以承认,但不能获得新入职护士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