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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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XX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XX市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持续净化行业风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推动全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

2、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工作目标自2022年至2024年,通过每年的实施步骤与重点任务,压实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健全全市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完善管理

3、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深入开展群众看病就医排长队专项整治和坚决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抓住关键少数以案镜鉴;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建立健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红包”、回扣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预防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风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力推进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防控各类廉洁从业风险,推动

4、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任务要求,重点分成四个阶段有效推进。(一)宣传培训阶段(2022年12月底前)1.积极推动行风宣传常态化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要将行业作风建设宣传教育作为本地区(单位)卫生健康行业思想宣传阵地建设的常态内容,纳入本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结合各地(单位)实际,每年度确立本地区(单位)行风宣传主题,积极推动行风宣传教育常态化,确保各项行风政策措施及时有效传播,进一步推动本地区医疗行业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宣传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

5、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传承“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医疗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2 .扎实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优势,定期发布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乱象等任务要求,通报行风建设正反面典型。医疗机构要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通过“身边事教育

6、身边人”。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认真开展医德医风大讲堂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组织安排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行风教育实现xx%全覆盖。3 .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公立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医院廉洁风险。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党委要加强领导、支持医院内设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人员、项目等的管理监督,对廉政风险点及隐患持续开展排查,对重点领域问题、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

7、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不懈反“四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行业不正之风。将医院文化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融合推进,凝练文化共识、打造文化载体、塑造文化品牌,塑造和培育医务人员的医学人文素养,厚植医学人文精神,夯实“廉洁行医”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尊医重卫的社会正能量。(二)完善制度阶段(2022年8月一2022年12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照国家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要求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制度规定,以现行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本地区医疗机

8、构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行业乱象突出表现形式,配套对应处罚制度,完善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各项制度,确保行风建设管理机构统一规范、行风建设工作机制落地见效。1.统筹推动行风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完善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医疗机构要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足配强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选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原则上三级医院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得少于X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

9、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领行风,以干部带动群众。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医疗机构内纪检监察、医务、办公室、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本部门行风管理主体责任。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应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各部门行风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研判本单位行风建设最新形势,重点围绕纠治清除

10、“红包”、回扣乱象,布置落实行风建设改进任务,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建立反面典型通报与正面先进典型宣传的院内“批评”与“表扬”工作模式。2.精准推动“红包”、回扣问责机制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按照各县(市、区)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

11、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要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精准推动本地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查处问责机制建设。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

12、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对不知情或不可抗因素的“红包”,可为患者缴纳医疗相关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或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上交医院有关部门。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三)落实督导阶段(2023年1月一2023年12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本地区医疗机构落实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围绕制度完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重点围绕落实纠治“红包”责任、清除“红包”产生空间,督导检查医疗资源公开情况;重

13、点围绕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及“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严守招采纪律,严控药品耗材使用,督导检查清除回扣乱象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围绕“红包”回扣线索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程序,督导检查批评处理通报情况。1 .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构建全市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制度建设规范体系,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和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院的制度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和督导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落实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制度建设,确保各项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体系应建尽建,管理架构健全完善,机制运转有效。2 .督导检查医疗资源公开情况。各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

14、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组织督导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公开情况,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及时提供提示提醒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3 .督导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通过组织排查岗位廉洁风险点,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组织督导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防控措施的落实情

15、况:是否广泛宣传告知明确“红包”、回扣的性质和具体内容,健全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公布收受“红包”举报途径;是否有较为完备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是否严守各项招采纪律,遵守国家采购政策;是否严控药品耗材使用,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细化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4 .督导检查批评处理通报情况。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把医德医风放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晋职晋级评价

16、的首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批评处理情况的监管,督导检查“红包”、回扣线索收集机制、信访举报路径、受理核实程序是否畅通健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是否有效运用;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一2024年12月)总结廉洁从业计划行动工作经验,定期分析研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廉洁从业计划实施情况,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全市统一公开通报,形成强大震慑。加强宣传引领,开展典型带动,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医院,遴选出一批全市优秀样本医院并组织系列宣传报道。1.部门联动,构建行风整治合力机制。充分发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的联合整治作用,强化机制组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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