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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住建领域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决策部署,助力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名录库在社会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根据成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定于2023年1-5月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经普办
2、字2023)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23)5号)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住建领域基本单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台账,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完善名录库管理工作机制,助力构建全市名录库大管理格局,提升名录库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二、工作目标查清、查全、查准、查实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建筑业、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中介、租赁、物业服务等住建行业的基本单位,重点清查正常经营纳税未入名录库的单位,同步做好名录库存量单位核实,推动所有符合基本单位统计制度要求的单位及时纳入名录库,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标准的单位依法“升规入统”,为五经普单位清查和常规
3、统计工作夯实基础。三、重点任务聚力组织实施单位清查。根据单位清查底册,局相关处室组织调动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城乡社区网格员和名录库维护人员等工作力量开展单位清查。以实地核查为主,充分利用电话、邮件、互联网应用等信息化技术灵活开展单位核实查找,也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单位清查,每个单位核查完成后需标识核实结果,符合入库条件的单位及时核准入库。四、工作流程(一)成立住建领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组(2023年3月)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负责住建领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实施,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等相关工作
4、。组成成员:组长:刘波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成员:张佳强产业处处长谢利军建管处处长刘建科发处处长吕少青市场处处长严丹交租处处长杜鸿雁审批处一级调研员曾艳督查处处长周云川信息档案中心主任其中由产业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对外衔接统计局等部门,对内统筹协调各相关处室(单位);建管处负责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监理企业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科发处负责勘察设计企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市场处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交租处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租赁机构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审批处负责协助提供房地产、建筑业办理资质的相关数据以及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关联企业信息的行政记录数据;信息档案中心负责协助提供普
5、查有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协助做好数据的筛查、比对等工作。各成员处室(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日常沟通对接、资料整理、情况报送等。督查处负责将住建领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二)开展单位核查入库(2023年3-4月)1 .查找单位。局相关处室根据职能职责对住建细分行业企业开展未入库正常纳税单位核查,建管处负责建筑业企业,科发处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市场处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租处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机构,物管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产业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数据汇总报送。2 .核实重点指标。核实单位运营状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单位实际经营详细地址和
6、联系方式的准确性。核实主营业务活动与行业划分的准确性,主营业务活动要按照“动词+名称”的格式规范填写,确保简洁准确。3 .反馈核查结果。根据核实情况填报底册核查结果反馈表(附件1),每周四前反馈至产业处,产业处汇总报送市统计局。对底册中可正常联系的单位,要填写完善相关指标;对无法联系的单位,要逐一标记详细原因。(三)上报工作评估报告(2023年5月15日前)各相关处室将各自版块基本单位专项清理结果进行评估,形成经验做法、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专项材料,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产业处。基本单位清理结束后,形成各自普查对象底册和名录库,注重各单位的日常维护与联系,确保经济普查时能找全单位、查实数据。
7、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充分认识单位清查的重要意义,分类做好单位清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纳入名录库,做到“应统尽统”。落实专人专项开展清理,由专项工作组组长根据情况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各处室负责人不定期调度各自版块工作进展。(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周通报、月例会”制度,按每周一通报全市住建领域基本单位清查进度和名录库维护情况,按每月20日召开住建领域基本单位清理工作例会。(三)明确时间节点,实现目标任务。各处室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分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月底前,全面完成未入库其他单位以及名录库在库单位核查工作;
8、4月底前,全面完成未入库活跃单位核查入库工作;5月上旬,协同开展集中攻坚,重点研究无固定经营场所、集群登记、一址多企、一企多址、网络经济主体等清查难点,形成一套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推动未入库正常纳税单位核查入库;5月中下旬,认真开展查疑补漏,全面完成核查单位在线标记工作,确保单位清查全覆盖。(四)加强审核检查,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标准,做好现场调查资料完善归档,实时监测现场核实数据采集、上报情况,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决杜绝未经核实直接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直接标识核实结果,坚决杜绝大面积出现名录库单位在正式单位清查时无法找到、无法登记的情况,确保经济普查时能找全单位、查实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