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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劳务公司劳务分包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执行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作业,对本队作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落实“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劳务分包防火协议”、“劳务分包治安协议”中的相关责任。2、按当地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与办理相关保险,严禁非法用工。负责本队所有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定期与不定期对本队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学习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播放安全生产教育片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
2、训标准化问答卷等,填写“施工队安全教育记录”。监督检查本队人员要遵守劳动与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部申报,对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4、根据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向本队各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二次交底”,要求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后交项目部安全员。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监督检查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解决。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有重大隐患应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及时整改。6、按“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相关规定配备施工队的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同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履行相关责任。8、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与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项目部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