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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工作应该怎么做第一,“尽职免责”要细化落实。什么是“尽职免责”,尽职:是指做好职责范围内应做的事。免责:指发生责任事件后,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其他特殊规则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重点在于尽职二字,只有尽职了才能够免责。我们的安全工作绝不能是漂浮于纸面上的宣贯,宣贯并不是尽职,只是职责范围内很小的一部分工作,后续还有对规章制度的解读,实际工作中的落地执行,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帮扶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因此,对于安全工作,要把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职责说清讲透,制定安全职责清单,而且要反复地讲,让“安全”的弓弦始终保持绷紧的状态,随时射杀
2、敢于冒头的安全隐患。第二,深刻理解各项规章制度,转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具有“唯一性”。一般来说,安全规章制度都是由上级部门制定,各个基层单位遵照执行。这个过程中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涵盖了所有的下级单位,所以不可能针对每一个具体的部门制定非常详尽的实施方法,这就要求每一个基层部门要在公司总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能够将每一条安全规章制度切实的执行起来。那么,什么是唯一性呢?举个简单的例子,”该项安全工作由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内就有两个不确定因素,“责任单位”到底是谁?不出问题无所谓,出了问
3、题都想甩锅;“指定专人”这个人定好了没有?被指定的这个人是否清楚他的具体职责?这些信息有没有反馈制度和备案信息?这些都是在安全工作中应该明确“唯一性”的方面,如果改成下面这种说法应该就没有问题了:“该项安全工作由某某处所某某室组的李某某负责,具体的职责如下共计五项:第三,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地要有反馈机制,能够及时的修正和调整。安全管理部门的教条主意和僵化执行,只会使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流于应付检查。如果能够针对基层部门的具体执行情况反馈,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合理的优化和调整,那么,安全工作就越做越好。总之,安全工作要做好,认真细致少不了。“安全”就像驱动车轮的链条,我们每个人都是链条上的一环,少了谁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