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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信息报送制度一、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向属地乡镇(街道办)XX和市XX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政令等。二、市XX负责收集、传递、报送系统内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含监测、预警信息),执行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政令等,非涉密内容应通过应急平台体系传输和处理,实现突发事件信息的互联互通。三、涉及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20分钟以内)报事发地乡镇(街道办)XX和市XX,在紧急情况下,应先通过电话报告初步情况,并在电话报告后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事件最新情况。一次死亡或生死不明3人以上(含2死1重伤以上)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
2、上报书面信息,并及时跟踪续报最新情况;如在事件处置和伤员救治过程中发生新的死亡情况,要在30分钟内书面续报。除上述情况外,其余突发事件信息书面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1小时(上述时限包括白天和夜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报的视作迟报;超过规定时限12小时不报的视作漏报;超过规定时限24小时不报的视作瞒报;报送应急信息未经核实且内容严重失实的,视作谎报。四、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及时、准确,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五、需上报遵义市XX、省教育厅的,由市XX报经市应急办和市委信息科审核同意后上报。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学校要向当地乡镇(街道办)XX和市XX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