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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安全工作步入崭新的发展局面。通过本次事业部精心组织的新安法学习,深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健全安全机制、明确责任范围。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局面: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管理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同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从而建立了职责、奖罚分明的安全机制。我对“三管三必须”的理解是,这次安全生产法,将“三管三必须”写进了法律明文,明确了各
2、部门对所负责的生产、业务领域要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可以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责而形成管理的盲区。明确了除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外,其他分管具体业务的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也负有一定安全责任,从而建立了从上到下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的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步进行。二、强化安全责任、倡导人人安全。本次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强调各生产单位要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就是要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要素,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和安全文化,从而整体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重点强调企业要压实的安全
3、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力等投入保障力度,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可以说,本次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每一位员工都提出了不同的岗位安全管理要求,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三、强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这是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内容,相比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对员工人文关怀的内容,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在施工的高峰期,长期作战在一线安装工地的项目管理
4、人员、一线安装工人因为长时间处于抢进度、保安全的施工压力下,容易出现思想松懈、麻痹大意等不安全因素,也是安全事故容易发生的时间节点。在这个时候加强对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身体情况进行了解和跟踪,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通过本次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作为事业部安全管理人员,深感对安全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深感自己在安全岗位上的责任重大。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2021年9月1日,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行。安全生产法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领导”;贯彻“至上,生命至上”的新理念;明确“三必须”原则。安全生产法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
5、全责任制”;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法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按日连续处罚,甚至关闭不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将追究更多的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加大对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加强保障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对员工来说,安全生产法贯彻“至上,生命至上”的新理念,把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到了新高度;对于企业来说,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构建“双重预防体系”是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而增加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也能让企业能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对于安全从业人员而言,安全生产法的一系列修正,更有利于开展安全工作,更容易得到公司
6、的支持。作为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的我司,从主要负责人到班组代表全部都参加了此次安全生产法的解读学习。亚玛顿将坚持领导,以人为本,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觉自律,为社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
7、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
8、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
9、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死伤众多,企业安全经营意识不够强,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妨碍了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个状况安全专业应运而生,但仅靠宣传是不够的,还要有法律的强制保证其落实。安全生产法正好是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利器。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提高了社会对于安全工程人才的需求量,可以说安全专业人材的就业机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安监部门对企业或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力度。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
10、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彻着“三不放过”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原则改为“四不放过”,加大了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多加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
11、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建设、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有利于各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有利于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工作还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加,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
12、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建立。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o新安法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条职责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新安法明确确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出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共同的责任。生产经营
13、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新安法对企业中的从业人员也提出的新的要求,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对新安法的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作为地铁电客车检修车间的安全质量工程师我谈一谈
14、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其次,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管理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二是为了保证管理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
15、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安全质量工程师工作的信念,在工作中做到自控、互控、他控,树立工作安全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为了贯彻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安全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
16、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章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时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