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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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年来源:福建省民政厅时间:2012-03-14字体:【大】【中】【小】点击次数: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现将全省2012年新建千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下列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老龄办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全省2012年新建千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2)1号)、省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9)150号)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的意见(闽政

2、办(2011)16号)精神,现就落实2012年“新建千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实现福建省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先进展社会养老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目标,坚持民生优先,打好民生工程战役。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与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以新建与完善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服务设施、拓展服务网络、强化服务队伍、培养

3、服务组织、规范服务管理,扎实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目标任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要紧依托辖区服务资源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根据各地社区数量分解下达2012年全省新建1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见附件)。同时,对2010年与2011年已建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要加强管理,保持良性运作,增加服务内容与项目,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通过新建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让老年人从中受益。三、建设

4、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依托社区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与为老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应达到“五有基本建设标准,、“三个基本服务规范”。(一)五有基本建设标准有规范名称。依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室)、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社区办公场所等,就近开展为老服务,挂全省统一制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牌匾。有服务场所。坚持因地制宜,重在实效,整合现有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场所,有条件的社区要尽可能提供专门的服务用房。有工作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与工作流程

5、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与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者印制成便民手册,加大宣传,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有工作队伍。工作队伍包含居家养老服务专兼职管理人员与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者工作人员中选派,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队伍包含: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专职助老服务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志愿者服务队伍(包含老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服务队伍);专业服务队伍(包含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护理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有工作人员职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6、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要紧包含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者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有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与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与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三个基本服务规范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不一致情况,分别明确无偿或者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与志愿服务对象。无偿或者低偿服务对象由政府以发放服务券等形式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标准及结算办法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1 .无偿服务对象。要紧包含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

7、、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或者“五保”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与百岁老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购买服务范围。2 .低偿服务对象。要紧包含下列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类救助的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3 .有偿服务对象。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者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4 .志愿服务对象。社区内所有老年人,重点是空巢、高龄、病残老人,由志愿者上门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

8、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要紧包含:1 .安全保障服务。要紧通过以通电话、走访、探视等方式,加强对空巢老人等帮扶联系。同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助机制,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救助与帮助。2 .生活照料服务。要紧包含口间托老、购物、配送餐、陪护等服务与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通常家政服务。3 .医疗保健服务。要紧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4 .文化娱乐服务。要紧为老年人提供学习与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与组织健身团队等,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参加学习培训、书法绘画、知识讲座、图书阅览、老年健身等各类文

9、体活动。5 .精神慰藉服务。要紧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交流、谈心沟通、心理咨询等服务。6 .其他方面的服务。根据老年人不一致年龄及不一致生活状况提供与之相习惯的其他各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设立家政服务热线、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开展为老服务。服务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适合不一致类型老年人需求的服务方式。按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不一致,服务方式要紧包含:1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政府通过向无偿或者低偿服务对象发放助老服务券等形式,由持券老年人凭券自主选择社区助老服务员、家政服务公司等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2 .社会组织服务方式。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性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机构等社会力量积

10、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发挥其为老年人服务的作用。3 .社区专项服务方式。通过设立“托老所”、“日间照料室”、“老年人爱心餐桌”等品牌项目,依托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专项服务。4 .志愿者服务方式。鼓励与支持社区内、外的志愿者队伍为居家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倡导低龄健康老人构成志愿者队伍,为空巢、高龄、病残老人提供服务。5 .邻里互帮互助方式。积极倡导邻里间开展互帮互助、结对子等活动,定期或者不定期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四、实施步骤(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要求,由主办单位牵头制定全省2012年新建与完善千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地执行。各级

11、民政、财政、老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项保障措施(3月中旬完成)。(二)确定项目社区。列入今年办实事项目的社区,本着服务建设重点加强,场所建设因地制宜的原则,由街道或者社区提出申请,县(市、区)主办单位审查,提出办实事项目的社区计划,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审核汇总后于3月15日前上报,由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地情况,统筹研究确定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社区名单(3月底前完成)。(三)组织项目实施。各市、县(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工作方案与项目实施要求,指导并依托街道、社区,新建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有效整合社区内为老服务资源与

12、服务设施,面向社区老年人,拓展为老服务项目与内容,扎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建站全覆盖(4月至9月)。(四)加强检查验收。在项目实施中,各级民政、财政、老龄部门要加强对新建与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工作进行指导与督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继续打好民生工程战役”要求,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从4月份开始,每月15日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对新建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与考评验收,省里适时组织抽查复评(9月至11月)。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按时完成,各级政府要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13、列入政府绩效考评与社区建设的内容。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协调,帮助解决问题。民政、老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财政部门要为居家养老服务进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闽政办(2009131号)等要求,从自身职能出发,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街道(乡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分别由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同意县级民政、老龄部门业务指导。各市、县(区)政府要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与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经费投入,

14、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当地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福彩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开办资金。列入省级补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省里按每个6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各级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三)创新体制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健全服务队伍,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鼓励、支持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政府承担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交由社会组织、非营利机构与企业办理。积极培养一批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养老服务机构与中

15、介组织,发挥非政府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引导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延伸,鼓励有条件的街道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数字化“虚拟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养老提供便利、专业、低成本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四)完善制度保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新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行检查指导与考评验收,对居家养老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专项培训,采取分片、分期集中统一方式,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与新建项目社区负责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关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先进经验与做法,不

16、断提高项目执行力与工作水平。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好典型、好经验,表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机制,开展争创星级服务站活动。附件:2012年新建千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社区名单2012年新建千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社区名单县(市、区)项目社区福州?1(225个)鼓楼区(29个)鼓楼区鼓西街道新民社区鼓楼区鼓西街道陆庄社区鼓楼区鼓西街道保定社区鼓楼区温泉街道琼河社区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湖社区鼓楼区东街街道旗汛口社区鼓楼区南街街道三坊社区鼓楼区南街街道七巷社区鼓楼区安泰街道乌塔社区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社区鼓楼区安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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