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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完善“大城管”格局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不断增强县市城区承载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现就完善“大城管”格局、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为着力点,以完善“大城管”格局、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努力推动城市管理水平跻身全省先进行列,为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二、完善“大城管”格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州政府主要领导
2、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水利湖泊局、州民政局、州政务局、州商务局、州机关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负责对全州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各县市成立以县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县市长为副主任的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住建局或城管执法局,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各行各业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城管”格局。(二)整合工作力量。各县市以街区或网格划分城市管理基
3、本单元,充分整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环卫保洁、市政管护、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下沉到各单元,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健全完善扁平化城市管理体系。(三)落实包保责任。各县市“四大家”领导包社区、包街区,县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包街区。包街区的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责任到人,包保到点,考核到天。三、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查找问题短板。各县市长、分管副县市长、联系城建工作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社区(村)负责人要深入所在辖区,用脚步丈量城市,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梳理问题清单,抓好分类解决。(二)
4、实施专项行动。各县市要按照畅通、整洁、规范、美观、舒适、安全、有序的标准,参照州城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实施环境整治、景观提升、拆迁攻坚、功能补强、城市畅通、管网更新、消费升级、安全保障、文明提升、智慧建设等行动,推动城市管理提档升级。(三)推进创文创卫。各县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市民公约、行为规范,营造创文创卫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凝聚起向上向善向美的强大共识和自觉行动,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提质。四、强化保障措施(-)强化统筹调度。各县市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将城市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研究、及时部署、常抓不懈。各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
5、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二)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及时对城市管理中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大家谈”等活动,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城市管理扣分制考核机制,责任到人,考核到天,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环卫保洁承包费用等挂钩。州政府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各县市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州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县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暗访,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视情况予以约谈和问责。各县市也要建立检查督办、考核通报机制。各县市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大城管”格局、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州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