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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根据白云区“1358”发展思路,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是拥有多种创新功能,在全球创新网络中仅次于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占据控制和支配地位的城市或地区。它是以集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为基础,以拥有强劲的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新产品、高附加值服务、新技术的全球扩散为表现的城市或地区。作为广州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白云区既是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主阵地,也是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的发力点之一。其中白云区东部科技创新带,以科技产业园区、创客空间和孵化器等平台载体为主。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创新带中的太和板块,地处白云区太和镇沙亭北路南侧,距离镇政府约3公里,毗邻“一核三园”的广州民营科技园(
2、3公里),7公里范围内覆盖空港经济区、国际健康产业城等重点产业片区;距离白云新城14公里,距离金融城、白云机场、珠江新城等区域约20公里;毗邻广从公路,经广从公路接入白云大道20分钟即达白云新城,经京港澳高速接入华南快速约30-40分钟即达金融城、珠江新城;轨道方面,项目属广佛环线(东段)太和站上盖,预计2023年完工通车,届时2站达白云机场,2站达天河,4站达国际金融城。二、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兼容交通场站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文化设施用地(B1B2S4S2R2/A2),总用地面积9638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86209平方米,道路用地305i2
3、,绿地用地面积987InI晨容积率5,绿地率220%,建筑密度商业商务用地50%-70%;居住用地W30%(以上指标均按照可建设用地面积86209平方米计算)。建筑限高W135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二期建筑面积约9.245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二期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配套具体配置要求如下:序号设施名称数量用地面积(Hf)建筑面积(mj)所属地块编码设置要求1街道办事处11500-2000AB1205027宜与其他街道级行政管理、服务和文化、体育、公园设施集中设置。宜设于首层;结合其它建筑设置的,应保证首层不少于400Hl2的使用面积,
4、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2综合管理用房1600-1000AB1205027宜与街道办事处等集中设置。3派出所13000AB1205027应规划在主要或次要街道旁,或在可以通汽车的内街,并保证400600Itf的独立室外场地面积。若不能满足独立用地,结合其他建筑设置的应保证首层不少于400m2的使用面积,且有对外方便的出口。4综治信访维稳中心1400AB1205027宜与街道办事处等集中设置。5政务服务中心11000-1500AB1205027宜与街道办事处等集中设置。6社区居委会1200AB1205027宜与其他居委级行政管理、服务和文化、体育、公园设施集中设置。应设于建筑首层。含15nf社区警
5、务室,对于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社区警务室的配谿不少于30m2o7社区议事厅1100AB1205027宜与社区居委会等集中设置。8社区服务站1100AB1205027宜与社区居委会等集中设置。(备注: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三、设计范围及规划设计要求(一)设计范围本次设计范围按照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超出红线范围的市政配套设施(道路、永久用电、永久用水、燃气等)按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及规范确定。装修范围(不含业主另行委托的专业装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地下室:机动车库与非机动车库、电梯厅与大堂、设备房、垃圾间等。2、商业:主要为电梯厅、公共
6、通道、公共卫生间、设备房等公共部分。3、办公楼:首层大堂与电梯厅,电梯轿厢、公共走道以及公共卫生间、设备房等公共部分。4、其他配套:按政府文件规定要求装修交付配套。(二)规划设计要求1、城市设计与市政要求:建筑退让及间距应满足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建筑设计方案应遵从控规要求执行;凸显项目品质感、处理好项目景观,精心配制绿地环境;与城市管网合理衔接,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水分流设计。2、场地与外环境设计:应开展场地设计(含首层平面)、道路(渠化)设计、步行系统设计。竖向设计应遵循自然地形,控制建筑室外地坪标高,建筑室外地坪和周边道路人行道应持平或平缓对接。室外地坪标高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要求,
7、与周边道路协调,地块与周边市政用地之间的高差应在本地块内通过绿化护坡相衔接。建筑红线内应与红线外场地设计协调,保证地块红线内外场地一体化。鼓励设置建筑公共开放空间;鼓励商场、办公等公共设施之间增加公共连廊;鼓励住宅、商场、办公等建筑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设施、城市公共空间之间增加公共连廊;鼓励建筑物人行入口增设雨蓬;鼓励在建筑场地内设置公共艺术环境小品;鼓励在地块内设置集中的低势绿地或雨水湿地作为透水区。鼓励设置互连互通的立体公共空间。应开展精细无障碍设计、满足安全、舒适的运行要求。场地与建筑的无障碍设计须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相关要求。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
8、和杂散光,避免对室内活动干扰,减少环境光污染。鼓励在建筑场地内设置公共艺术环境小品;应符合已批准的城市设计关于公共艺术的要求。建筑红线内应与红线外场地设计协调,保证地块红线内外场地一体化。3、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应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
9、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致、具有人情味的街道O鼓励通过设置骑楼、底层架空以及通透玻璃等设计手法,适当提高首层临街立面的通透性和视觉连续性,提升行人公共空间体验。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在建筑屋顶轮廓线以上(含裙楼轮廓线)设置。建筑立面设计鼓励采用被动节能措施,不宜采用镜面反射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综合医院、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部位设置玻璃幕墙。建筑物位于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外立面不得设置玻璃幕墙。设置玻璃幕墙的,应按照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执行。建筑屋顶应统
10、筹考虑消防疏散、屋顶绿化、室外活动、太阳能利用等功能需求,鼓励以苗圃开花植物为主进行屋顶景观设计。住宅屋顶要和建筑立面一体化设计,避免出现屋顶水箱等构筑物突兀、裸露的情况。鼓励整体化、艺术化的附属设施设计,建筑设备、管道等附属设施与人行道、公共活动场所宜保持一定距离。设计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尽可能参照绿色建筑要求应用新技术,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地块内的建筑都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筑设计按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的要求,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大型公共建筑的内部交通组织应在地块内部解决。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当设置缓冲区间,缓冲区间和起坡道不得占用规划道路,起坡道尽量
11、在建筑内部设置,闸机不得占用规划道路和建筑退让范围,入口闸机应设置在入口坡道底端。新建建筑工程项目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4、停车配建机动车出入口结合现状及规划情况合理设置。车位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配建,根据现行控规,地块应配建不少于170个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及其他车位建设要求按照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执行。5、配变电所设置要求。配电房设置按照广州市供电局关于报送广州市配电房设置要求的函“公用配电房及供住宅电梯、住宅水泵、住宅
12、梯灯等居住性质用电的专用配电房必须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以上;专用配电房应设置在建筑物首层及以上,当条件限制且有地下室多层时,应设置在地下负一层(不含易涝地区),不得设置在仅有地下一层的地下室”要求执行。6、充电桩设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30%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7、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按照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水规字20185号)要求,同步建设雨污管网,阳台排水应接入废水管,并按要求设置化粪池,同时按照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的有
13、关规定采取雨水径流控制措施,使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R类居住用地应按以下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推荐取值70%-80%;新建建筑宜采用绿色屋顶,绿色屋顶率宜270%(鼓励性指标),并宜与绿地、水体的建设相结合建设雨水收集、蓄存和利用设施;建筑物的室外可渗透地面率不低于40%(约束性指标,即可渗透地面面积为不少于(二地块用地面积X(1-建筑密度)40%)平方米;新建项目人行道、室外停车场、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应当分别设置渗透性铺装设施,其渗透铺装率不低于70%(约束性指标);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除城镇公共道路外,每万
14、平方米硬化面积应当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结合小区绿地因地制宜设置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等设施,下沉式绿地率250%(约束性指标,即下沉式绿地面积不低于(=地块用地面积X地块绿地率X50%)平方米;除上述指标外,具体施工图设计还应满足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试行)、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等规定的要求。B类商业服务业用地应按以下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推荐取值70%-80%;新建建筑宜采用绿色屋顶,绿色屋顶率宜280%(鼓励性指标),并宜与绿地、水体的建设相结合建设雨水
15、收集、蓄存和利用设施;建筑物的室外可渗透地面率不低于40%(约束性指标,即可渗透地面面积为不少于(二地块用地面积(1-建筑密度)40%)平方米;新建项目人行道、室外停车场、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应当分别设置渗透性铺装设施,其渗透铺装率不低于70%(约束性指标);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除城镇公共道路外,每万平方米硬化面积应当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除上述指标外,具体施工图设计还应满足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试行)、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等规定的要求。其余用地:具体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试行)、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标体系(试行)等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将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提交审批机关备案。四、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