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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完善评估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于2020年11月12日印发实施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攀资源规划发(2020)141号),试行2年,现试行期届满。我局结合文件实施情况,以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新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文件进行了修订。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办法修订的有关内容,现将文件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工作思路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
2、法(试行)试行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相较文件出台之前,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办理程序更加规范、监督制约更加严格、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促进了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文件实施2年来的运行评估情况看,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适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本次修订主要思路,一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评估费用支付主体;二是适应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的变化调整;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提升评估工作质量。二、政策主要内容第一,办法前三条首先阐释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及适用范围,对评估工作应遵循的原则、职责分工、做出了明确规定,让评估工作有章可循,将评估工作管理落到实处。第二,在对现行评估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集成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估工作流程,主要包括评估受理、评估机构选取和确定、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提交、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公告、资料归档等七个环节,同时明确规定各环节中评估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从要件资料、工作内容、办理时限、具体操作等程序设计上,均体现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以及对整个评估工作流程的监督制约。第三,办法在管理及监督部分对评估合同履约监管、行业自律管理、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