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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招商投(引)资协议书(政府重资产类)引资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为将区位优势与乙方的产品技术优势有效结合,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县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Ll项目名称:项目。1.2 项目建设内容:O1.3 项目概算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为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元人民币。L4项目位置和面积:项目位于,二、投资方式:由乙方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三、开发原则: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四、建设期限及投资强度4.1
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日内启动项目建设,日内项目建成投产(期限以实际情况约定),投资强度每亩投资不低于元。五、双方权利和义务5.1甲方权利和义务5. 1.1采取政府重资产的模式,对乙方租用工业园区内的闲置厂房给予一定期限和一定面积规模的租金支持。租金支持的年限为:本协议签约后的一年以内。租金支持的标准为:每平方米生产用房每月补助租金元人民币。生产用房补助租金的面积为平方米以内。租金补助的兑付方式为:乙方租用厂房时租金的给付方式由乙方自行与房屋出租方商定,甲方根据约定规模面积内乙方实际使用面积每半年结算一次直接补贴给乙方。如果本协议签订后三年内,甲方依据乙方的申请收购乙方所使用(或拟使用)的厂房
3、的,甲方可采取直接免收租金的方式兑现约定的租金补贴;但三年期满后若乙方未回购该厂房需继续租赁的,双方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不再减免Q租期届满后乙方自行将房屋回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将严重影响房屋价值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不予恢复,但对此甲方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如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年内购买此厂房,按届时市场评估审计结算价执行。5.1. 2在乙方满足融资主体风险审核的前提下,甲方积极协调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为乙方提供借贷支持;积极配合乙方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政策,所争取到的经费全部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但甲方不参与乙方对外融资活动,亦不承担乙方对外融资的法律责任
4、。5.1.3 甲方成立由县级领导牵头的项目对口服务领导小组,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局级服务责任单位、一个专项服务方案、一抓到底的服务等“五个一”服务模式,全程跟踪服务。5.1.4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工程进度、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实施全程监管。5.1.5甲方按照乙方项目生产的实际需要,将生产用水、电、路延伸至乙方生产厂房的围墙边,以满足生产的基本需求。建设施工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5.L6其他约定事项:o5.2乙方权利义务5.2.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在组建成立新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万元。新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乙方仍应对新公司履行本项
5、目法律文件具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注册的新公司须向甲方所在地基层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2.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日内启动项目建设,按照本协议第条约定的建设期限和进度进行投资建设,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5.2.3乙方租赁的厂房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项目建设。5.2.4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合法建设、生产、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缴纳各种税费,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条件及提供的协调服务。5.2.4乙方生产的产品须由在县组建的公司统一开票进行销售,投产后年内销售额达到一万元以上。5.2.
6、5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如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营业。5.2.6项目投产后,乙方的销售规模和税收贡献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要求。5.2.7乙方项目建设及生产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生产、经营等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按环保要求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做到安全生产、达标排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安全、环境影响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5.2.8乙方承诺将充分履行企业精准扶贫帮扶的社会责任,尽可能在项目建设和用工上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产业建设,更多录用建档立卡
7、贫困对象进厂务工。甲方充分用足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给予乙方奖励,具体补贴标准以精准扶贫文件为准。5.2.9服从甲方管理,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支持甲方统计工作。六、违约责任6.1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交付厂房,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并导致乙方未能实现项目预期建设进度,则乙方建设工期予以顺延。6.2 甲方若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优惠条件,应当按照给予乙方的相关优惠资金支持数额承担违约责任。6.3 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不同意延建或延建期满后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仍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4 乙方
8、因自身原因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生产目标和相关销售、税收贡献等经济指标,甲方有权取消给予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收回给予乙方的资金支持,并由乙方按甲方支持资金的总额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6.5 乙方租赁的厂房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闲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6.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让项目的(包括在项目建成达产之前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间接进行转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6.7 7如乙方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税收没有达到约定标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给予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入库税收的差额部
9、分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8 若国家或上级政府对财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影响本协议中优惠政策的实行,甲、乙双方可再行商定有关优惠政策。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相关义务,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一种方式解决:(1)申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附则及其他约定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乙方承诺并保证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旦内,向甲方出具书面承诺函,同意并自愿承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所有权利和义务。承诺函作为本协
10、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后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7.4 本合同一式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承诺函致:县人民政府根据编号为号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的约定,我公司于年月一日注册成立,作为项目的运营主体,我公司在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该公司自愿承继。同时,我公司自愿为该公司履行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期满之日后两年。承诺人:年月日同意承继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新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