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离职监交制度.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214518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7.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人员离职监交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会计人员离职监交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会计人员离职监交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人员离职监交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会计人员离职监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加强会计人员职责管理,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建立会计 人员离职监交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XX公司。第二章会计人员离职监交制度第三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 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第四条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管理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 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移交 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财会制度等问题,仍由原会计人员负 责。第五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第六条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填制完毕。第七条尚未登记的账目,

2、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第八条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第九条会计移交前要编制移交清单,列明应移交的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 票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第十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 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要单 位派人会同监交。第十i条 移交人要按移交清单,逐项移交,接替人要逐项点数。第十二条 移交时应做到:现金、有价证券与账目的余额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查清处理。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有 短缺要查清原因

3、,并在移交账册中注明。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 对相符。各项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账户余额要与总账的相关账 户余额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 位、个人核对清楚。第十四条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第十五条 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 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 面资料。第十六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单 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 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单一般应填写一式三份,交 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十七条 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薄,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 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十八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主管或单位领 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第十九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 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由总经理(董事会)确定。第二十条合并单位的会计交接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第三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编写和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招聘面试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