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评教工作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生评教工作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大学学生评教工作规定为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调动全校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从不同角度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一、目的与要求学生评教能及时反映反馈教师授课信息,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能为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供信息,并为教师晋职、工作考核及其他决策提供依据等;能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学生评教是每个学生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必须以正常的心态,积极、认真、公正、公平的态度参与这项工作。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见附件)三、评价工作的组织(一)各院(系)根据教务处安排,负责组织全体学生参与评教。(二)每学期院(系)组织学生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可采用发放调查表、网上评价教学工作等方式,评教时间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三)学生上网点击西南医科大学教务网站可进行网上评教,学生进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考评系统)”按提示的步骤对本学期所修的每门课程(含公共选修课)进行评价。(四)教务处对网上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写出评析报告,并及时向校领导、各院(系)及相关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存入教师本人的教学状况数据库,评价信息的统计分析将作为管理、决策的参考依据。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