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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说明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现对东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说明:一、制定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基层“三保”压 力持续增大的背景下,专项债券已经成为落实积极财政政 策的重要抓手。专项债券资金已成为我市财政资金结构的 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惠民生、补短板提供强有力的资金 支持,也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了可靠保障。为贯彻落 实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0) 16号)关于规 范地方政
2、府专项债券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 提高我市专项债券项目质量,降低专项债券发行引发的财 政债务风险,特拟订通知(征求意见稿)。二、制定办法(送审稿)的依据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 意见(国发(2014) 4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 的通知(厅字(2019) 33号)。三、有关问题的说明起草过程:2022年10月经学习借鉴丽水市本级、景宁、 缙云等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 局草拟了办法初稿。11月上旬市财政局将修改后的 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公文系统对外发 布,收集相关意见加以完善。